近日,雅安市荥经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某某犯偷越国境罪、诈骗罪,陈某某犯诈骗罪一案,并当庭宣判。
被告人李某某犯偷越国境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被告人陈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本案是荥经县法院适用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因一年内出境赴境外诈骗犯罪窝点累计时间30日以上,以诈骗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首个案例。
误信谣言,偷渡出境
李某某通过网络视频看到缅甸勐波是“男人天堂,女人银行”,遂产生去缅甸“玩一玩”“挣大钱”的想法,于是在2019年4月至12月期间,其采取逃避边境检查的方式两次来回偷渡到境外缅甸勐波。2020年3月,李某某再次采取前述方式偷渡到境外缅甸勐波。
心存侥幸,参与境外电诈团伙
李某某错认为境外是法外之地、打击盲区,为挣高薪,于2020年7月至2021年4月期间,与他人在缅甸勐波合伙组建诈骗团伙,针对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该团伙招募了被告人陈某某等人为聊天手,统一提供手机、账号等通讯工具,通过微信、陌陌等社交软件,以虚假身份交友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团伙成员将事先建立的“艾德金业”APP链接推送至被害人,谎称可以在该网站上参与投注并且保证赢利诱骗被害人下载注册APP,后以控制后台投注结果方式骗取被害人钱财。
难逃法网,领刑三年八个月
被告人李某某、陈某某经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本案虽然难以查证二被告人的诈骗数额,但有证据证实二被告人参加境外诈骗犯罪团伙,在境外针对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年内出境赴境外诈骗犯罪窝点累计时间30日以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诈骗罪对二被告人定罪处罚。
庭后,二被告人均表示:“大家要以我们为鉴,宣传在境外‘躺着赚钱’都是忽悠人的,不要抱着侥幸心理,迈出之后就是深渊”。
缅北不是致富“天堂”,境外并非法外“禁地”,不要错以为境外是法外之地、打击盲区,不要误以为境外作案就可以湮灭证据,能钻法律空子。滞留境外的人员及其家属,要认清形势,及时悬崖勒马,回国入境。
近年来,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新型违法犯罪活动来势凶猛,发案总量持续上升,境外作案屡禁不止,黑灰产业及“两卡”问题突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民之所盼,政之所向。人民法院进一步提高总揽全局的战略思维能力,聚焦案件审理工作,加大追赃挽损力度,深入推进普法宣传,着力推进以案促建,在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中彰显司法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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