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和河北一起煤矿纠纷案,跨越河北和陕西两地,耗时10余年,事件牵出刑事案件、民事纠纷和行政诉讼,事关政府、企业、职工、官员错综复杂的大剧第一次浮出水面。此前,该事件已经惊动最高法院和多名全国人大代表。
为安置河北下岗职工到陕投资煤矿
2023年2月20日,笔者见到了数十位河北中达集团(简称中达)的退休工人,这些人大多头发花白,有的人走路颤颤巍巍、有的人耳朵听不清,他们都为了煤矿的股权问题而来。
74岁的王某臻回忆:2000年左右,河北邢台国有企业中达的磨窝煤矿因资源枯竭关井,那时煤价也低迷,企业发展陷入困境,欠外债6000多万。职工们大半年发不上工资,千余名职工面临下岗危机,原本管饭的职工食堂也不开灶,连领导都窘迫到每周回家倒问媳妇要20块钱来上班。
- 河北中达集团
那时恰逢国家提出“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为了安顿下岗职工,董事长吴振清决定在陕西投资煤矿,职工们不远千里来到陕西工作。谁料数年后,企业逐渐发展壮大,多个领导却被刑事立案侦查,吴振清更是因贪污罪一度被判为死缓。
吴振清判决显示:吴振清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国有企业河北中达董事长兼总经理的职务上的便利,在河北中达改制过程中,指使他人通过不申报河北中达在陕西投资经营煤矿企业的方式隐匿国有公司财产,脱离国资部门监管,转为其持有股份的民营公司实际控制,还非法占有国有资产用于交纳改制后企业的个人入股款,其行为构成贪污罪,应依法惩处。判决吴振清犯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涉案赃款、赃物及其孳息、收益依法予以追缴。
数百职工借钱入股5250.9万元为企业续命
关于中达向陕西煤矿的出资,有证人曾说:中达没出过一分钱,钱全部是职工的集资入股款,使用中达的名义为是完成陕西政府的招商引资任务,设备是磨窝煤矿报废后剩下的废品,职工们看着有些还能用就拉到陕西煤矿使用。
有职工说:2000年前后国企大量倒闭,国家曾出台下岗职工可以使用国企闲置机器设备灵活再就业的政策。
2002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等8部委以国经贸企改联合印发的〔2002〕859号《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显示:鼓励国有企业利用闲置资产和关闭破产企业资产,改制创办面向市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经济实体……
旬东煤矿的职工范某敏说:那时企业困难到发不起工资、负债累累无法向银行贷款,为了有资金投资陕西的煤矿,中达在2002年开始号召职工集资入股。有职工提供的一份来自中达2002年的公告显示:“我公司正式承包火石咀煤矿后决定实行股份制改造,希望广大职工踊跃购股”。
- 2002年河北中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职工发布入股公告
职工们表示:那时大家生活都很困难,几乎都是借钱入股,把能借的亲戚朋友都借遍了,自己所有的钱也都投了进去。范某敏说:“不同干部都有不同指标要求,我当时是一名值长,单位让我入3万元,我东拼西凑最后入了2万,后来单位也给我们发了股金证。”
职工们展示的“股金证”上登记着“持股人姓名”与“股本金额”等,盖有火石咀煤矿公章与“吴振清”私印,还书有说明:“本股份为记名式普通股,每股1000元,股权不得转让,不得退股,同股同利,风险共担。”还有一些“股金资格证明”上盖着“河北中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章。数十个证上的金额从4000到50000元不等,参与入股的职工,有的人去了陕西工作,有的人留在河北。
- 职工展示的入股证明和股金证
邢台市检察院案卷材料中的《入股情况表》显示:2002-2003年第一次入股3150.4万元,2004-2005年第二次入股2100.5万元,总额5250.9万元。此外,两次“入股分红明细表”还显示,2009年9月份分红金额1050.18万元。法院判决显示,除入股款外,中达职工在2004年初至2008上半年还向职工集资7次共1.9亿元,其中2004年集资2663万元。
- 两次入股情况统计
苦尽甘来分红却戛然而止
回忆起当年企业困难的岁月,职工们都感慨万千:那时领导说到陕西就有工作了,大伙来了下火车时都是高高兴兴的,到了矿上一看,眼泪都掉下来了——这边条件太艰苦了。
燕家河煤矿的景某敏说:“2002年2月我就到矿上了,矿上连路都没有,一下雨地上泥泞到铲车都走不动,工人们光着脚扛着面粉走十几里。大家住在土窑里,一下雨顶上叮铃哐当掉泥巴,甚至有人住木头棚子。我那时一天工资18块5,动不动工资就挂账了。”
还有人说,最初到陕西时企业贫困到每月只给一人发100多块生活费,矿上离县城50多里,沟里没信号也没人,来这里就像坐监狱,什么都没有,一年到头都回不了家,喝水都是河沟里的水,一杯水能沉淀少半杯泥沙,闹肚子总吃打虫药……
“河北人能吃苦,那个年代的老工人觉得领导不会辜负我们,都想齐心协力渡过难关”,很多人都有此感慨。何况单位都发不起工资了,不来陕西就要下岗,来了还有一线生机。后来在陕西开始有工资才觉得看到了希望,心里很开心。集资的时候,“领导给大伙说借一万,以后会翻好几倍”。
2002年,国家取消电煤指导价,实行市场化运作,煤炭价格开始上涨。此间,社会上很多人一夜暴富变成传说中的“煤老板”。
总算陕西这几处煤矿发展有了起色,中达开始给入股的职工分红。范某敏说:“2003年开始就给我们年年分红,我记得2008年煤价再次暴涨突破千元大关,但我们2009年开始就不分红了,那时候领导层内部有矛盾,2009年那次分红都是一部分人有、一部分人没有。”中达红利发放表显示,2003-2009年都有分红记录。
王某臻回忆:“2009年陕西的股东大会我参加了,吴总(吴振清)见到我很亲热,拍着我膀子说:‘我想把企业往大搞,以后不光咱们有饭吃,咱们的子孙后代也得有饭吃,咱们职工现在上班骑个自行车吱吱呀呀的,以后都得让大家骑摩托车、开着小轿车上班!’我听了心里很感动,回来和老伙计们都传话,谁知到了年底却没有分红了”。
- 部分职工分红发放表
董事长贪污被判无期煤矿变身国有
关于领导层的矛盾,职工们都不清楚内情,只听说他们的吴总“进去了”。有人推测说:吴振清是事业狂,一心只想把企业搞大,矿上赚的钱都拿去继续搞发展了,下面的人有了意见。
法院判决显示:吴振清2009年辞去河北企业的董事长职务,王春来继任。2010年2月旬东煤矿报案,11月王春来因职务侵占罪被陕西旬邑县检察院批准逮捕,2013年被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王春来被捕后,邢台市人民检察院经调查认为,1公司3矿(“彬长煤业公司,火石咀煤矿、燕家河煤矿、旬东煤矿”)是中达在陕西出资设立的,性质是国有,吴振清在2005年中达由国企改制为民营企业时未申报1公司3矿(改制时3矿账面资产净值2.02亿元),涉嫌贪污罪。2011年9月吴振清被逮捕。
卷宗中根据吴振清的辩解,1公司3矿是职工集资入股办起来的,只是借用了中达的名义,不属于国有企业。而且中达改制时河北企业净资产为 - 4685万元,本应获得政府补贴的中达反向邢台市政府上交2000万元,是政府确认的陕西企业与河北企业打包改制的方案。
卷宗中时任邢台市市委常委的董锡琪曾作证说:“我与当时邢台2名副市长、国资委主任等人前往陕西煤矿考察过。改制时戴占银副市长考虑到陕西3企业成分复杂,是混合型企业,提出让河北资产与陕西资产一并改制,政府不再因负债补贴。”时任邢台市副市长戴占银也承认“河北企业净资产为 - 4685万,与陕西企业打包算账2000万元”。多名中达管理人员却认为不应上交2000万元,但为了尽快完成改制只得照做。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吴振清未申报1公司3矿的行为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涉嫌贪污罪,2014年判处吴振清无期徒刑。
有职工还反映,2012年11月,彬长煤业高管苗合坤伪造印章及吴振清签名将原法定代表人吴振清变为自己,2013年9月被陕西咸阳彬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并网上追逃。鉴定意见及公安局文件均显示签名与印章系伪造,苗合坤被取保候审后却被选为邢台市人大代表,仍旧是彬长煤业法定代表人。有人说:他是受邢台市国资委任命。
在吴振清贪污案的执行问题上,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陕西1公司3矿全部股份均系国有,于2016年以一纸裁定书将其股份变更为邢台市国资委所有。
- 河北中院裁定将陕西1公司3矿被变更为国有
冀陕煤矿之争最高法强调保护职工利益
这份裁定书执行的过程中,陕西省咸阳市政府与广大职工均有异议。时任全国人大代表雷温芳、尚金锁等还曾就该执行行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监督建议。雷温芳曾质疑:吴振清的判决是“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无涉及三矿一公司股权,这份执行裁定的执行范围违法超出判决,未考虑职工权益。
- 时任全国人大代表雷温芳、尚金锁等还曾就该执行行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监督建议
两地法院对1公司3矿的性质认定意见也难以统一: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王春来是职务侵占罪,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却认为吴振清是贪污罪。职务侵占罪针对的是民营企业人员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贪污罪针对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企中的公务人员)侵吞公共财物的行为,可见陕西方法院认为是陕西的民营企业,河北方法院却认为是属于河北方面的国有企业。
有职工质疑,如果1公司3矿的全部股份均系国有,那职工的入股算什么呢?
邢台市中级法院与河北省高级法院认为,7次集资、2次入股均未经过政府部门审批,属于非法集资,均系借款,不改变陕西企业的国有性质,千余名集资职工才是真正股东的说法不能成立。
而早在王春来、吴振清被逮捕前的2010年7月,咸阳市政府法制办的一份关于燕家河煤矿的报告就记载:燕家河煤矿是吴振清等人将众人集资的股金,借用国企中达名义,将中达作为挂名形式的全资投资股东,以自然人为隐名实质股东的戴红帽子的民营企业。
有职工回忆,执行股权时,来自河北的法院警车与陕西的法院警车一度对峙,两地政府一直因1公司3矿资产归属问题僵持不下。
此事惊动最高人民法院召集会议进行协调。2018年4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会议纪要显示,最高院强调了保障职工等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尊重各方产权资金与企业发展历史、运用行政审计厘清权利归属并充分磋商、可按照各方当事人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 最高法协调会议纪要
股权争夺战背后职工权益无人问津
据此文件,咸阳、邢台两市政府也召开会议,会议纪要中却赫然写着:协商期间邢台、咸阳两地停止一切诉讼。
政府之间的不一致意见可以协商,可是职工们的权益不通过诉讼又该如何保障?两地政府这一会议纪要是否剥夺了职工诉讼权呢?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了中达与1公司3矿的相关纠纷,发现能查到的职工起诉企业要求确认股权的5起民事诉讼均以职工被驳回起诉为结局。
职工们还表示,不曾有机会参与关于股权归属的协商。
2022年6月24日,河北、陕西两地终于就1公司3矿股权问题形成了“兼顾各方利益”的协议:1公司3矿相应股权等资产划转至河北冀中能源集团统一管理,划转给咸阳方面的股权统一由咸阳城投公司持有……协议全文,只字未提职工入股相关问题,亦未体现两地政府按最高法要求审计股权归属。
- 河北、陕西两地就1公司3矿股权问题形成“兼顾各方利益”的协议
目前公开的工商信息显示,2022年12月彬长煤业与火石咀煤矿的股权结构发生变更:冀中能源对彬长煤业持股比例从0变为100%,对火石咀煤矿的持股比例从0变为51%;咸阳城投对对火石咀煤矿的持股比例从0变为49%;所有其他历史持股人均退出股权。
- 职工维权代表来到冀中能源讨要说法未果
对于这样的现状,一些老职工难以接受。范某敏说:以前不分红都是企业内部的矛盾,职工们都相信迟早有一天会解决的,谁知突然有一天连股份都没了。更有职工提出质疑:冀中能源与咸阳城投都是严重负债单位,将1公司3矿股份划转给他们是羊入虎口。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可查询到,冀中能源拖欠被执行款11.2亿,咸阳城投也有拖欠被执行款数据。
职工张某群说:陕西的煤矿是中达职工自己筹钱自己建的,大家都认为是自己的企业,一夜之间给了冀中能源和咸阳城投,火石咀一年比一年利润高,为什么不给大家分红?大家伙是在最困难时真金白银入的股,还有股金证,怎么就没个说法呢?没人来告诉职工,入了股为什么分红停了、如果非说是借款那有没有给大家还清、理由又是什么?王某臻说:“我们职工向领导向政府反映过很多次了,每次都是不了了之,十来年了,我们也老了跑不动了,有的人已经去世了。”
有职工认为自己是陕西燕家河煤矿、旬东煤矿的股东,已提起民事诉讼,旬邑县法院已于2023年2月1日受理。
2022年底,500多名旬东煤矿的职工、投资者聚集在矿区,不满冀中能源的接管行为。有职工说,“煤矿成为了国有的了,我们却不是国有职工,把我们一脚踢到了劳务公司”,这种吃相很不好看呀。
有职工因觉得政府协议划分1公司3矿的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依法维权,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3年2月13日受理。
燕家河煤矿、旬东煤矿认为政府行政协议分割其企业产权、股权、经营管理权、股东权益等无效,提起提起行政诉讼依法维权,但咸阳市中级法院长达多日迟迟不予立案。
2月21日,笔者陪几名职工前往冀中能源与邢台市国资委询问职工权益相关问题,冀中能源信访办李主任在公司大门口,向几名在寒风中等待几十分钟的退休职工表示:办公楼管理严格不能进入,现在账目还未交接完毕,国资委应对情况更加了解。而邢台市国资委办公室主任李岩说:“邢台市国资委确实管理过这些股份,但现在不由我们管了,具体情况不清楚,我们也无能为力。”
- 职工维权代表到邢台市国资委讨要说法亦未果
回家的路上,职工们感慨:“果然又是这样没人管我们。”这天邢台的最低气温是0摄氏度,在邢台呼啸吹过的冷风中,这些年近七旬老人步履蹒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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