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部分建筑拆除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 HDX-TJ TJ-230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部分建筑拆除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城达房屋拆迁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部分建筑拆除工程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部分建筑拆除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部分建筑拆除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B.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C.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等相关证明材料:
注:A、B、C三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7、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8、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限期内,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负责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其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并提供任命书及投标单位在开标前6个月内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20日09时00分到2023年03月27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的售价:本标书售价500元/包,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0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0日14时00分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810573263
邮箱:zchyzb2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