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班车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金额:万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北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班车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班车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班车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班车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应包含客运及其相关内容):(2)本项目要求车龄为8年以下,投标人须提供拟配备本项目所需车辆的车龄为8年以下证明资料:完税证明或机动车登记证书,近一年的保险,车辆行驶证、相关保险(包括但不限于乘客座位险、第三者责任险、驾驶员意外险等)等各种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为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后出具的);
4、提供2022年或2023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提供“信用中国”平台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6、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承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为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近6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3月20日09时00分到2023年03月2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请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6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注:邮件名称格式要求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班车服务项目+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文件费800元/本,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0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0日14时00分。
注:请与联系人获取投标备案登记表
联系人:徐莉
电话:18210207527
邮箱:xszl85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