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阡陌君
警察在垃圾清运站的一个手提包里,发现了新的尸块,并且在附近,发现了一部破碎的传呼机。
还有一组女性的衣物,看上去不像是垃圾,因为质地很新,并且经过清洗,警察怀疑与案件有关。其中在一件上衣的衣领上,绣有“艾卿”两个字。
接下来,警察会在全市范围内,寻找名字中含有这两个字的女性。
卫国平根据谐音锁定了一个叫“余爱芹”的女孩,他让同事传呼余爱芹的传呼机,证物里面那部在垃圾清运站捡到的破碎的传呼机响了。
后来,余爱芹的哥哥来警察局,做了DNA比对,确定传呼机附近的尸块就是余爱芹的。如此一来,碎尸案的受害者就找到了。
可,从这几点来看,受害者不止余爱芹一个,除了余爱芹,还有其他的受害者。
01时间对不上
余爱芹是医学院九五级的新生,接待卫国平等人的医学院工作人员说:“她同宿舍的同学说呢,上周五就离开宿舍了,去干什么咱们不知道,可到现在这人都没有回来”。
这里的“上周五”指的是1996年2月23日。
所以,余爱芹在1996年2月23日还是活着的。这一点,有她的舍友可以作证。
他们从绣有“艾卿”的衣物上,找到的第一个人不是余爱芹,而是聂小雨协助寻找到的一个叫“爱爱”的女孩,“爱爱”的真名叫做艾莹,经过调查,她并不是受害者,而且施暴者。
案件到了这里,线索断了,这才找到余爱芹。
卫国平和刘顺奎在讨论案情的时候,刘顺奎说过:
第一包衣服是21号抛的。
第一袋尸块是1996年2月26号凌晨6点10分发现的,而发现的受害者衣物第一包是21号发现的,可23号的时候,余爱芹还活着,显然,那包受害者衣物不属于余爱芹。
如果说衣物不准确,那头颅总能更准确的说明这个问题。
江王庙附近一名夜巡警察称22号夜里,参考卫国平将手表调到2点来计时,应该是凌晨2点左右,雨刚停,看见有可疑人物骑助力车进入一条岔路,3点多一点出来,最后往市区方向走。
已知嫌疑人丢东西用了一个小时多一点的时间,一来一回外加路不熟,去程用半小时到40分钟左右,中途遇到两个可能的抛弃点,但第一个对面是派出所,第二个则有狗,都被排除。岔路口部分,下坡省力,且在多雨的城市,通常下坡尽头临水或是野地,上坡则往往居民区,因此选择三个岔道中唯一的下坡。
由此,可推得抛尸的时间是22号凌晨2点之前。可余爱芹是23号才离开的宿舍,江王庙发现的头颅和部分内脏不可能是她的。
02年龄对不上
医学院的工作人员对卫国平说:“余爱芹是我们学校九五级的新生”。
由此,余爱芹应该是19岁以上。
可在江王庙,发现了受害者的头颅和部分内脏的时候,法医是这样说的:
颅骨骨质发白,表面光滑,应该是经过高温蒸煮。
法医是很谨慎的,用词也是很注意的。对于颅骨的骨质发白,他的判断是“高温蒸煮”,但毕竟没有经过验证,他只是用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推测出来的。
故而,他用的词是:应该。
保留余地,而不是肯定、准确的表达。
顾卫东也在现场,他是这样说的:
这看起来是一个未成年哪。
法医并没有提出抗议,他是认同顾卫东的说辞的,眼前的受害者头颅的确可能就是一个未成年。他就是几乎认定、准确判断,所以才认可顾卫东的说法。
余爱芹的年纪跟这个未成年,显然是对不上的。那就只能说,江王庙发现的头颅和部分内脏不属于余爱芹。
03地点对不上
豆芽桥是发现第一袋尸块的地方,也是尸块最少的地方。
四坡路发现的尸块是豆芽桥的一倍,然后又发现了福安里。等于是凶手是沿着一条线一直在抛尸,而且抛的都是碎尸块。
而在江王庙,凶手是把一部分内脏和头颅,扔在那里。
大家都知道,抛尸是有一定规律的,叫近小远大。如果在现场发现的尸块越小,那证明凶手所住的地方离现场越近,反之,如果在现场发现的尸块越大,像头颅,完整的四肢,那么,凶手所住的地方,就离现场越远。
由此,可推,凶手所住的地方应该是在四坡路,豆芽桥西北一带。
那个戴眼镜的女孩,她一上公交车,就说出了她要去的地方:四坡路。
四坡路就是那个戴眼镜女孩的家,她一回去就拿出钥匙开门,然后再出来上厕所。而警察判断凶手所住的地方就是豆芽桥和四坡路的西北一带。
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那就是警察在四坡路查看现场的时候,旁边是有一个公厕的。由此可推出,被碎尸的就是那个戴眼镜的女孩。而且,戴眼镜的女孩被人控制住,逃脱了之后,并没有报警,那只能说明,她没有办法报警,她已经遇害了。因为,她并不像小雅那样,被侵害了,碍于名声,不敢报警,她是很快就挣脱了,并未受到侵害。
那么,余爱芹是住在学校宿舍的,根据她的室友的说辞,余爱芹只有一天晚上是没有回来睡觉的。她在宁江市,没有什么亲人,更不可能有家。她的家庭条件不好,更不可能会在那里给她买房了。
04鞋子对不上
卫国平拿着尸块旁边找到鞋子的照片,拿来让余爱芹的舍友辨认。
她的舍友是这样说的:
这些都是余爱芹的吧?
对,你看这双鞋子,这好像是她男朋友送她的那双。
尸块旁边的鞋子,对上了余爱芹的鞋子。那是一双棕红色的靴子,是平底的。
那个戴眼镜的女孩,女孩逃跑回家之后,地上是女人掉落的外套和鞋子。
那是一双黑色的高跟鞋,是没有包裹着小脚的那个桶子的。
女孩害怕得发抖,她听见类似于老鼠的“吱吱”叫声,空气瞬间凝结,她听见自己的呼吸声越发的大声,而那“吱吱”声更是声声入耳。
那是凶手捡起了她掉落的鞋子,在摩擦玻璃。透过玻璃,我们看见的也是一双黑色的鞋子。
显然,余爱芹的鞋子推出,四坡路发现的尸块是不属于她的。
综上所述,碎尸案的受害者,至少有3个以上。
卫国平也说过,凶手还没有抛完尸块,还会继续抛尸,说不定还有比3个更多的受害者。
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上,女性是弱势的。
不管是生理上,还是心理上,女性都属于弱势。
对于碎尸案,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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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本文为阡陌君对《他是谁》角色、剧情的猜测,每一篇涉及不同的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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