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科尔沁区法院

春季执行攻坚战正在进行时

近日,被执行人毕某、董某被通辽市科尔沁区法院执行局依法拘传后,立即转变此前拒不配合的态度,表示愿意还款并当场履行全部欠款。

2019年7月,毕某、董某作为借款人,刘某、黄某、宋某作为担保人与某信用合作联社签订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约定某信用合作联社向毕某、董某出借25万元,借期为29个月。刘某、黄某、宋某三人作为保证人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到期后,毕某、董某未按照约定还款,某信用合作联社以债务人毕某、董某及保证人刘某等三人为被告提起诉讼。经科尔沁区法院审理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期限内由毕某、董某向某信用合作联社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30万余元,刘某、黄某、宋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协议生效后,毕某、董某一直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某信用合作联社申请强制执行。

在科尔沁区法院春季攻坚执行会战第一天,执行团队依法将毕某、董某拘传回法院执行,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董某当场联系人筹款,于当天下午一次性支付全部欠款30万余元,该案顺利执结。

库伦旗法院

运用强制措施兑现胜诉企业权益

3月9日一早,库伦旗某农牧公司法定代表人将一面“依法为民做主 执行替民解忧”的锦旗送到了执行法官的手中,对库伦旗法院积极保障胜诉企业合法权益表示谢意。

武某在库伦旗某农牧公司赊购种子,货款共计4万余元,后经该公司多次催讨未果,引发诉讼。判决生效后,武某仍然不履行还款义务,库伦旗某农牧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武某表面上答应还款,却迟迟未向申请人履行支付义务。后组织双方协商多次,武某仍未按承诺给付款项,公司法定代表人也拒绝再与被执行人武某进行沟通。为保障胜诉企业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再次来到被执行人家中,对被执行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阐明法律依据,告知其拖欠执行款的法律后果,几番工作做下来,被执行人仍以各种理由推诿履行,执行干警决定依法对被执行人武某进行拘留,在强制执行措施的震慑下,武某当场筹款全部履行,本案顺利执结。

准格尔旗法院

四天三夜千吨煤 执行到位百万元

近日,准格尔旗法院执行局通过以物抵债方式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被执行人邬某于2022年因煤矿资金周转需要,向申请人马某某借款180万元,并同某能源公司以双方名义共同向马某某出具了借条。邬某承诺每月以每吨7元作为借款利息给付马某某2万吨精煤,后续邬某未按照承诺给付利息,本金也仅偿还了68万元,剩余欠款一直推脱不还,马某某将其诉至准格尔旗法院。

案件进入法院后,经法官主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邬某应偿还马某某借款本息126万元,于2023年2月25日前给付50万元,2023年3月1日前偿还未付借款76万元。后邬某未按调解书约定期限履行给付义务,马某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局立案后,执行干警做了大量工作,邬某也仅履行了案款20万元,申请人不同意和解且双方关于利用煤炭抵顶欠款也未达成一致。

于是,马某某申请扣押邬某价值100万元的煤炭,但根据邬某提供的合伙经营协议,原来该煤炭来自邬某与案外人杨某某合伙经营的煤场。且涉及到煤炭价值实时波动,扣押场地及看管等多方面事项。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综合各方面现实因素,立即着手制定可行的扣押方案,由快执组组长牵头实施。彼时邬某仍逃避执行,既不露面,也不配合。执行干警按照既定方案,共出动干警20人,警车7辆,前往煤场依法将1000吨煤炭予以扣押。

扣押现场,煤场诸多工人以索要工资为由阻碍执行,干警分组分头采取措施,最终在强制扣押的威慑下,邬某愿意以抵顶煤炭的方式偿还案款,并以当日煤价抵顶100万元交付马某某。耗时四天三夜,本案圆满执结。

来源:执行局 通辽市科尔沁区法院 库伦旗法院 准格尔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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