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李村自来水分表入户安装招标公告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人: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李村村民居委会
投资金额:1100.0万元
项目编号:SCZB-2023-0410
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李村村民居委会的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李村自来水分表入户安装,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安装水表约2010户。
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施工。
3、总投资金额:1100万元
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5、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李村建成村内。
6、标段划分:1个标段。
7、工期要求:8个月。
8、质量要求:合格。
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须出具承诺书);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须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
4、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页面截图】。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3月21日9时00分至2023年3月2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报名获取,报名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招标文件统一发送至报名邮箱。
3、售价:500元/份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2023年4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35-2104-0942
电子邮箱:zbcg558@163.com
温馨提示: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