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注意:这28个证明,村(社)不开了

近日,省民政厅省委农办印发《浙江省涉村(社区)事项清单(2023版)》,对《浙江省村(社区)取消和禁入的事项清单》《浙江省村(社区)出具意见和盖章事项保留清单》《浙江省村(社区)出具证明和盖章事项取消清单》予以了明确。

一起了解,哪些事项被取消和禁入,哪些证明可以在村(社区)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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