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佩琴 黄宏 全媒体首席记者刘宇琦)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的务实之举。但合规不能一“合”了之,更要着力做好“后半篇文章”。记者从南城县检察院了解到,2022年以来,该院启动适用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办理案件共4件,目前4家企业均已完成合规整改,涉案的5名企业经营者、管理者被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召开座谈会(图/受访单位提供)

完善机制 引导企业合规经营

“经过此次合规整改,我们进行了一次全面‘体检’,企业也得以正常有序地发展。复工复产后,大家积极投入到生产经营中,员工的面貌也焕然一新,希望检察机关一如既往关心我们企业的发展。”近日,在检察官回访时,南城县某企业负责人说。

2022年,该企业在员工受工伤后补缴工伤保险,谎报员工受伤时间,骗取工伤保险赔偿金6万余元,企业法定代表人张某某、行政人事经理贺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县公安局立案侦查。案件移送到南城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企业向检察院申请涉案企业合规审查,并提交合规整改承诺书。

经逐级报省检察院审批同意后,南城县检察院于2022年9月对该案适用涉案企业合规审查。同年12月,经第三方组织考察评估,该涉案企业完成合规整改,企业走上经营正轨。这是南城县检察院推进企业合规改革,努力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的一个缩影。

2022年6月,抚州市出台《抚州市检察机关办理企业合规案件工作指引(试行)》。同年8月,南城县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与县工商联、县司法局、县财政局等9个单位充分会商,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南城县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一场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履职创新拉开了序幕。

数据显示,2022年以来,该院启动适用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办理案件共4件5人,目前4家企业均已完成合规整改,涉案的5名企业经营者、管理者被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企结对 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据了解,南城县检察院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前,都会召开公开听证会,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凝共识,通过听取人民监督员、政协委员、侦查人员等多方意见,综合考虑对涉案企业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确保做到有效合规。同时,加强“两法衔接”,该院在一起房地产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对该企业及企业负责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时,及时向县税务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税务部门对相关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杜绝“一合了之”。

为进一步做好企业合规后半篇文章,南城县检察院还在南城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设立非公企业维权联系点,建立非公企业维权点工作制度,由检察院15名院领导、检察官与15家民营企业结对子,向企业问需求、为企业优服务,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