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天津市海通街总站职工食堂供餐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编号:TDJA2023—06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海通街总站职工食堂供餐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天津滨海新区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海通街总站职工食堂供餐服务采购项目,位于天津开发区海通街60号,主要为天津开发区海通街60号、西区江泰路公交站职工提供用餐服务,本项目估算额为两年19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海通街总站职工食堂供餐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海通街总站职工食堂供餐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厨师长需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中式烹调师);
(3)信用记录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述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同时投标人须提供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且证明企业盈利)或提供投标截至时间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6)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须在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函;
(7)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按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或标段)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8)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委托人近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20日09时00分到2023年03月2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请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近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等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注:邮件名称格式要求:海通街总站职工食堂供餐服务采购项目+投标人名称+被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文件费800元/本,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1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1日09时30分
七、其他
服务期:2023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24日。
请联系后获取详细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相关文件等。
联系人:赵 琳
联系电话:185 1840 8518
邮 箱:zqsd85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