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游新闻报道,南京的李先生,为了帮助南京江宁邮政局岔路口支局行长时某宁,完成业绩指标,通过他私下存款存入135万, 后面的10多年时间又陆续存入一些,顺便把利息也转存了。没想到时某宁却私下挪用了。想取却取不出来。时某宁被判2年牢房,但是李先生的钱依旧取不出来,银行拒绝赔偿,说李先生没有按时查询,也有责任。只肯赔付1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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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现在80多岁了,老伴也已经去世。他今天出来发声说:“我都80多岁了,还能活几年,求求银行把钱还给我们!”,自己还有一些债务要还。已经卑微到极点了,银行是店大欺客,现在要钱的是孙子,欠钱的是大爷。诚信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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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区人民法院已调解多次。既然存入你的银行,而且已经盖了章。那就是银行有义务保护储户的资产安全,不管被谁挪用,那都是银行一方的过错,除非用户有严重的过错,这里李先生是通过银行行长存储的,过错不在自己。银行怎么能把责任推卸给储户呢?这样的话以后谁还敢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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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是金融银行的基石,如果连这一点都不能确保,常发生如此储户和银行的纠纷,动不动银行储户的资金就取不出来,存进去1000万,不久需要用到,就取出来,结果需要几十年后才行,这简直太雷人了。随意玩弄储户。没人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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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推脱的理由是,储户没有经常的查询自己存款,这叫啥事?平时用不到,存折就放到一边去了,而且大家都认为银行是安全的,这是信任,所以不用就不查。这很正常。很多人都是这样的吧。如果需要经常查一查自己的存款还在不在,那银行的安全性何在?我不查询我的存款就不安全了,那你银行以后还会有人存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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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存入银行了,你银行就要对储户的资金负有安全的责任,即使储户几十年都不动,不查询,只要想取出来了,那就可以随时支取,这是最起码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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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老人是没有去柜台存款,而是行长上门服务,老年人也不懂密码,一般都是服务人员给说,这里面也为时某挪用资金留下了空档。但是是否责任是由时某来负责,银行就没有责任?十多年,陆续的挪用,银行内就没发现,数据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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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肯定是负有责任的,拒绝赔偿只会透支对自己的信任。大家一定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防止被骗。

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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