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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交警公布一起事故案例。

让我们一起走进今天的事故案例

 晋城黄华街交通事故监控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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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黄华街交通事故监控公开!

2023年2月20日

苏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

行驶至黄华街路段右转弯时

与正在直行的常某驾驶的电动摩托车发生碰撞

造成常某受伤

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监控显示:

在发生事故时

电动摩托车驾驶人常某受到撞击

头部撞到了正在转弯的机动车车窗上

因常某未佩戴安全头盔

致其头部受伤

经晋城公安交警直属四大队

调查认定:

苏某驾驶机动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

承担本起事故主要责任

常某(未佩戴安全头盔

直行时疏于观察

承担本起事故次要责任

晋城公安交警温馨提示:

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不接受任何“不戴”的借口

佩戴安全头盔

郑重提醒!是交通违法行为!

戴不戴头盔,发生事故

结果真的不一样!

⬇⬇⬇

未佩戴安全头盔

佩戴安全头盔

未佩戴安全头盔

与佩戴安全头盔对比

交警蜀黍的每一次提醒

都是希望您能时刻保持警惕

把安全放在首位

少一分心存侥幸

多一分安全意识

别让悲剧在自己身上上演

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牢记:

戴好头盔再出发

关键时刻 保你安全

来源 | 晋城交警 ‍‍‍‍‍‍‍‍‍

编辑 | 晋小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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