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规定对新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没有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单位工作计划,这些都是违法行为。近日,相城区应急管理局发布4起典型案例,以作警示。

在苏州市备律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现场抽查2022年新入职员工庞某、肖某安全培训情况时,相城区北桥街道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发现,两人培训未满24个学时。无独有偶,执法人员在检查苏州曜天鹤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时,企业未能提供员工桑某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材料。这两家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被执法部门依法立案调查。

相城区渭塘镇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苏州纳维鑫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和苏州市大象印刷包装有限公司两家单位没有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违反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相城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培训教育,可使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认识和掌握生产中的危险因素,确保安全生产。因此,企业必须依法、依规、依计划对每名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记者 璩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