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邢台市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县城世纪大街和光明路交叉口有部分窨井盖出现损坏,影响群众的出行安全。工作人员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行政机关接到检察建议后,对损坏窨井盖进行了修复更换,并在县城范围内开展进一步筛查,保证了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据了解,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的一项全新监督职能,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主要监督范围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

近年来,威县始终坚持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检察机关融入大局、维护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的有力抓手,健全制度机制,积极、审慎、稳妥地推进公益诉讼规范运行,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健全公益诉讼联席会议制度。该县定期召开公益诉讼联席会,检察机关加强同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诉前磋商的方式,围绕有争议的问题展开讨论,达成一致意见,争取被建议单位理解,提升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在被建议单位的积极配合下,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

健全“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检察机关与河长办公室、林长办公室完善工作协作、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互助、诉前反馈、日常联络等工作机制,成立工作联络室,通过双方共同联合巡查、联合督查、联席会议等方式积极探索依法治河护林新模式。

健全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机制。对于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违法情形具有典型性等公益诉讼监督案件,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情况下,“面对面”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将“纸对纸”的检察建议回复机制变成“面对面”的对话机制,提升了检察建议刚性,为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之间面对面讲事实、摆道理搭建了沟通交流平台。

去年以来,该县切实把准职责定位,选准办好群众反映强烈、党委政府支持、有社会影响的案件,办理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国有资源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7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提起公益诉讼后法院支持率100%。(赵国华、刘永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