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弥勒市健康福地体育公园运动设备改造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HZB2023009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
一、招标条件
本弥勒市健康福地体育公园运动设备改造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80万元,招标人为弥勒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对现有体育场馆进行提升改造,体能训练中心的建设及器材购置(体能训练器材设备、专项训练设备)及其部分配套基础设施,室外停车位约30个。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弥勒市健康福地体育公园运动设备改造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弥勒市健康福地体育公园运动设备改造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并同时具有: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
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该职位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企业设计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今承担过1个以上(含1个)合同价款不低于7万元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新成立公司3年内无业绩的,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企业施工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今承担过1个以上(含1个)合同价款不低于250万元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新成立公司3年内无业绩的,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 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3.2企业财务及运营状况
3.2.1提供2019~2021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并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无亏损。(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满足规定年份的,应按实际年限提供,不作为废标条款)。
3.2.2信誉要求:
(一)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云南)”网站(http://yncredit.yn.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
(二)本次投标中无弄虚作假行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最多为2个,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单位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②联合体各方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
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④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⑤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20日08时00分到2023年03月24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2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2日14时30分
七、其他
弥勒市健康福地体育公园运动设备改造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弥勒市。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对现有体育场馆进行提升改造,体能训练中心的建设及器材购置(体能训练器材设备、专项训练设备)及其部分配套基础设施,室外停车位约30个。
2.3 计划总投资:约380万元,其中设计费约1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及设备费约370万元。
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2.5 招标范围(1)本项目的全部建设工程,包含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及后续服务、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及施工总承包等(2)质量、造价、安全、工期、资料归档、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管理工作;(3)所有工程专项检测及验收报建、办证等工作。
2.6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设计成果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
合格。
2.7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请联系后获取详细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相关文件等。
联系人:赵 琳
联系电话:185 1840 8518
邮 箱:zqsd85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