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已成为共识

身为公职人员

更应以身作则

带头遵守法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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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各地都对酒驾醉驾常态化整治的背景下,仍有一些公职人员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以案为鉴 | 武宣一公职人员醉驾被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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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 | 武宣一公职人员醉驾被判刑罚

3月21日,武宣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公职人员危险驾驶案件并当庭宣判,县直部分单位30余名职工旁听庭审。

经审理查明

被告人覃某,系武宣县某单位职工。2022年5月29日,被告人覃某饮酒后驾驶轿车与他人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在处理事故过程中,民警发现覃某有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随即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并送到医院抽取血样送检。经鉴定,覃某送检血液乙醇含量为194.47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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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某现场酒精检测

法院审理后认为

覃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危险驾驶罪。覃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可对其从宽处罚。覃某醉酒后驾驶车辆发生事故,其承担全部责任,应从重处罚。事故发生后,覃某已与对方达成赔偿协议,酌情从轻处罚。

在综合考虑覃某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及对社会危害程度后,法庭以覃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法官提醒

醉酒驾驶不仅危害自身安全,还可能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伤害,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除了要承担法律责任,还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广大公职人员应从上述案件中汲取教训,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性,时刻紧绷纪律和法治之弦,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一图看清酒驾成本

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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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

文字 | 刘任健

视频 | 刘任健

审核 | 谭召日

终审 | 何基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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