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呼和浩特中燃一燃煤散烧综合治理“煤改电”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UPZBSG-230303)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中燃-燃煤散烧综合治理“煤改电”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呼和浩特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中燃-燃煤散烧综合治理“煤改电”工程(项目编号:UPZBSG-230303)
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及凉城县区域范围内
3.资金来源:自筹
4.招标范围:具体建设内容以招标人下达的建设任务通知为准
5.计划工期:收到建设任务后,以招标人下达的建设任务要求为准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按1个标段进行招标
7.招标主要内容:散煤治理“煤改电”(自政府已建设电源至户内的电缆敷设、电采暖设备
安装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8.中标单位数量:选取1家投标单位作为中标单位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行业现行相关质量标准
10.框架协议合作期限:1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呼和浩特中燃-燃煤散烧综合治理“煤改电”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 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 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需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主体未竣工验收的在建工程项目
4.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5.空气源热泵制造商为投标人出具的使用其产品参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一个制造 商对同一品牌的产品,仅能委托一家投标人使用其产品参加投标,制造商参与投标的无需出 具)。
6.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 大税收违法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通 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9.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其他特定要求:
10.1空气源热泵须获得3C证书并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10.2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空气源热泵及其配套的相关产品须能满足招标地区的室外使用环 境条件,确保在极端恶劣及温差较大的环境条件下产品能正常使用,如无法正常使用,全部 产品退货处理,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中标单位须全额赔付。;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20日09时30分到2023年03月24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0元/套/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0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0日09时30分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56 0069 4001
邮 箱:zbcg40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