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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体检公告
我县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即将开展。它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必要一环,务必认真对待。现特提醒如下:
一、体检考生范围
凡报名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参加规定要求的所有体检项目[特别提醒:已通过高职(专科)单招和综合评价招生等方式提前录取的考生也必须参加体检],并足额交纳体检费。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根据省市要求,为方便考生,我县在校应届毕业生仍然采用“体检进校园”方式,在生源学校校内进行(部分学校考生人数较少,合并到其他学校体检,社会考生在曹县第一私立高中体检)。
体检
时间
学校
体检
地点
3月27日上午
曹县易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曹县博雅中学
曹县博雅中学
3月27日下午
曹县博雅中学
曹县博雅中学
3月28日
曹县三桐中学
曹县三桐中学
3月29日上午
曹县圣贤中学、曹县一中
曹县一中
3月29日下午-30日
曹县一中
曹县一中
3月31日上午
曹县春秋中学、曹县三中
曹县三中
3月31日下午-4月1日
曹县梁职高、曹县三中
曹县三中
4月3日上午
曹县北城中学、曹县民立中学
曹县民立中学
4月3日下午
曹县民立中学
曹县民立中学
4月4日
曹县苏教实验高级中学
曹县苏教实验高级中学
4月6日上午
曹县职业中专、曹县技校、曹县第一私立高中
曹县第一私立高中
4月6日下午-7日
曹县第一私立高中、社会考生
曹县第一私立高中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附件2)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附件3)中的要求执行。
四、注意事项
1. 考生体检信息是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工作,导致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考生要高度重视。
2.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按时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禁止替检,弄虚作假,并做到诚信体检。
3.体检期间,考生不乱串、不聚会,不外出,不进入人员密集场所,要注意个人卫生和休息,增强体质,提升免疫力。考生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班主任报告。待身体恢复正常后,再进行补检。体检期间,除须摘除口罩进行的体检项目外,考生应全程严格规范佩戴口罩,并与其他考生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考生在体检时要遵守体检纪律,尊重体检医生,听从医生安排,等候时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保持安静,禁止喧哗、推搡、打闹。
4. 考生请在体检前保持清淡饮食,避免剧烈运动,保持良好的身心健康状态。 在测量血压前情绪要放松,不可过度紧张、焦虑、烦躁等,半小时内不做剧烈运动,不喝刺激性饮料,运动过后要休息10分钟再测量。
5.社会考生于4月7日下午14:00—17:00在曹县第一私立高中大门口处登记,领取体检导引单,并缴纳体检费用,由工作人员引领进行体检。
6. 应届毕业生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借读考生根据报名点的安排进行体检)。考生每10人一组,每组的第一位同学为组长,负责本组考生的管理,考生按照顺序排队、逐科室进行,不得漏检,体检完毕,检查无缺项后,将体检告知单以组为单位交主检。
7.体检结束后,将考生体检结果反馈给学校,学校统一安排考生进行核对,考生对体检结果务必仔细检查并签字确认,核对有异议的项目,三天内联系县招生办申请复核或复检,不准擅自修改检测结果,如因个人修改、涂改体检结果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8.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4月7日上午12点前通过班主任上报县招生办,由县招生办适时适地安排体检。
曹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0日
来源:曹县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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