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上海的邬先生花费83.5万元,从一家二手车销售商处购买了一辆路虎icon车。没多久,邬先生将车开到路虎4S店正常维修时,店员告诉邬先生,这辆车曾经因为泡水在该店维修过。邬先生找人鉴定后,要求销售商进行赔偿被拒绝,于是将销售商告上法庭。

邬先生买的是一辆路虎牌小型越野车,买了以后自己还挺满意。谁知,买了没多久后,他在路虎4S店对车进行正常维修时,却被店员告知,这辆车曾经泡过水。

因为,店员记得这辆车曾经在这家店里维修过。店员的话,让邬先生非常吃惊,为了弄个究竟,邬先生授权店员将车内部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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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副驾位置被拆开以后,邬先生一下子惊呆了,里面残留着明显的水渍和泥沙。

随后,邬先生找到了一家专门的鉴定机构,将车的内部打开以后,证实了自己买的这辆二手车确实是泡过水。

这让邬先生觉得非常气愤,随后便找到了二手车销售部经理,对方承认当初卖家确实提到过这辆车被水泡过。

可是,当邬先生提出赔偿事宜时,却跟经理经历多次沟通,仍然无法达成协议。于是,邬先生将二手车销售商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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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邬先生花那么多钱,却买了一辆水泡车,确实够闹心的,这事儿搁到谁身上都会觉得郁闷。不过,话说回来,销售商这事儿干得确实有些不地道。

2、如果邬先生将销售商告上法庭的话,能讨回公道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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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这家销售商在售卖这辆路虎车是,明知车是被水泡过的,可是却故意隐瞒了这一真实情况,因此他们的行为便涉嫌欺诈。

那么,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销售商应当赔偿邬先生的损失,赔偿额为汽车销售价格的三倍。

最终,法院判处汽车销售商,按照路虎车三倍的售卖价格赔偿给邬先生,邬先生将车归还给销售商。

做生意贵在诚信,如果经营者为了自身利益,有意欺骗销售者的话,那么,就像这家汽车销售商一样,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就是早晚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