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如果是按《治安管理法》来处理,就是卖淫和嫖娼的罪名,也就是处于罚款+拘留15天的事情,但这个不讲武德的男子却变本加厉,直接进去了。为什么会是这样一个结果,下面通过事件的过程,给大家还原一下吧。
本来这个男子就是那种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的主,平日除了和狐朋狗友的瞎混,就是穿梭于灯红酒绿的烟街柳巷。
也就是在穿梭之时,看到了一个让他欣赏的目标,一个是供应方,一个是需求方,上去一搭讪就成功了,于是约定了交易的时间及相关事项。
一场酣畅淋漓的活动结束时候,本应该彼此恋恋不舍,没想到这个男子却不讲武德,提上裤子不认人。
要对方退还支付的酬劳,不然就报警说女子是失足女,并且还摆出一副无赖的样子。
此情此景对于女子来说,还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也担心自己如果进去之后不仅坏了名声,还有可能会成为重点关注对象。
无奈的她只能退还了已经支付的酬劳,男子走时还蛮不讲理的把女子的一块表给要走了。
得手之后的男子也很诧异,原来这事还可以这样干?尝到甜头的男子,没过多久又物色了一个女子,于是又故伎重演。
没想到这次他更是变本加厉,不仅要求退回服务费,还要对方支付他的封口费,而不是向上次一样要东西。
这次的女主也是个硬茬,没等男子报警,自己就直接报警了。这个时候把男子彻底给吓懵了,轮到他不淡定了。
就在他不淡定的时候,蜀黍们登门了,直接把两个人给带走了。
经过事情的还原,以及事实与证据确凿,最后女子被按《治安管理法》来处理的。
而男子因为索要财物,性质就非常恶劣了,已经触犯了刑法,最后被以敲诈勒索罪被处理,10个月的无忧高墙生活,外加罚金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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