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初期的女性婚姻(1978-1999)
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建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进行了一系列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中国的社会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相应的婚姻制度和婚俗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在此背景下,龙潭乡政治经济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农村生产力得到解放和发展,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与之相应,婚恋制度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彝族妇女。
初婚年龄与择偶标准
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实行计划生育后,农村妇女接受教育的机会增加了,家庭对教育的投入也增加了。持续增加,进一步提高了妇女的文化素质,扩大了社会活动范围。这对农村妇女的初婚年龄和择偶标准产生了重大影响。在此背景下,龙潭乡彝族女性初婚平均年龄不断提高,择偶标准也呈现出围绕经济能力多元化的趋势。
平均初婚年龄增加,早婚与晚婚并存的婚姻。改革开放40年来,随着我国妇女教育水平的提高,妇女参与生产和经济活动的程度进一步加强,妇女的经济独立性越来越高,中国女性初婚平均年龄持续增加。有持续的上升趋势。
从20世纪70年代末到20世纪末的二十年间,虽然龙潭乡的早婚现象很少,但该乡彝族妇女的平均初婚年龄普遍呈上升趋势。《婚姻法》1951年颁布的《婚姻法》对龙潭乡彝族妇女的婚龄起到了积极的规范作用。
1981年《婚姻法》颁布后,国家将取得结婚证作为国家承认婚姻合法性的唯一途径,并与经济利益分配相结合;进行了严格的控制。那时,农民长年只能在生产队的安排下进行集体劳动,个人可支配的时间很少。一位70年代后期结婚的老人在接受采访时回忆说:那时候我们每天都要在生产队干活,没有时间也没有机会认识外村的妇女。当时的婚姻大多是亲戚朋友介绍的。因为当时经济困难,村民大多贫困,所以男方家里至少要花一两年的时间才能积攒足够的资金、布票等结婚材料;一家人因为无法为儿子准备好所有的结婚用品,陷入了婚期一再推迟的尴尬境地。
改革开放后,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和市场经济的运行,龙潭乡彝族家庭收入不断增加,村民的经济支付能力增强因为婚姻增加了。由于受传统家族继承观念的影响,出现了一些早婚现象;同时,由于家庭对女童教育的投入不断加大,女性受教育水平提高,加上计划生育政策严禁早育,所以大多数人在适婚年龄就结婚了。受传统婚姻家庭观念的影响,龙潭乡彝族妇女早婚现象依然存在。
在龙潭乡彝族的传统观念中,为子女包办婚姻是父母的主要责任。只要孩子成年,父母就会为他们包办婚姻。这一时期,传统的父母观念又复活了。他们认为男孩16、16岁可以恋爱,女孩15、16岁可以恋爱,男女20岁可以结婚成家。村里通常在其中一男一女达到法定初婚年龄时结婚。所以,那些找了比自己小两三岁老婆的男人,20岁结婚的时候,老婆的年龄在17岁到19岁之间。早婚年龄。
自主权从父母转移到个人
改革开放初期结婚的龙潭乡彝族妇女,择偶自主权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增加。到20世纪末,几乎没有包办婚姻。子女只有提亲权和组织婚姻的义务,没有决定是否结婚的权利。这与父母经济地位的下降和年轻人经济地位的上升有直接关系。经济体制的集体化使传统大家庭的功能消失,父母的权威和经济地位下降,个人的个人能力得到社会的认可。反映在上面。在婚姻自主权方面,在改革开放初期,由于个人经济地位的提高,他们也必然对婚姻中的地位提出更高的要求,择偶自主权成为他们关注的主要焦点。
改革开放的前二十年,龙潭乡彝族妇女的择偶自主权从父母转移到了婚姻双方。这主要是因为:一是国家保障择偶自主权。法律是国家强制力保障的行为规范,具有强制性。《婚姻法》规定了婚姻自由,为婚姻当事人行使择偶自主权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和保障,使婚姻当事人能够切实有效地行使择偶自主权.其次,在经济体制变迁的过程中,父母的经济地位有所下降。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社会政治经济体制的转型,旧社会父母的权威逐渐丧失。改革开放后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进一步削弱了父母的经济作用。
改革开放初期,国家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子女在国家分配土地过程中获得土地使用权,经济独立性进一步加强,成年子女经济依赖他们的父母减少了,所以他们应该积极争取择偶的自主权,不再听父母的话。第三,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增强了女性择偶自主权。80、90年代结婚的年轻人,虽然受教育年限无法与城市相比,但与50、70年代结婚的年轻人相比,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文盲占80年代前结婚的年轻女性的80%以上。到80、90年代基本没有文盲。这一时期的妇女接受了不同程度的教育,受教育程度高的可以读到中专和大专,很少有人上小学四五年级。总的来说,他们基本上是有小学文化的。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这些女孩逐渐树立了男女平等和婚姻自主的意识,坚持择偶自主。
拜礼和嫁妆
拜礼和嫁妆是婚姻双方家庭之间互赠礼物的重要形式,是婚姻的主要内容。在缔结婚姻关系的过程中,双方家庭对婚姻的赠与,可视为双方的结婚费用。对于女方家庭来说,主要的婚姻支出是嫁妆,但对于男方家庭来说,除了彩礼,婚前的住房准备也是一项重要的婚姻支出。但由于本节讨论的是建国初期,改革开放前,这一时期住房支出在婚姻支出中的比重并不高,而且当时大多数已婚人士并没有具体的住房需求,所以这里不深入讨论住房问题。下面将着重探讨改革开放初期彝族婚姻彩礼和嫁妆的内容和形式的特点。
彩礼逐渐流向男方家庭
在缔结婚姻的过程中,不仅有婚姻双方的互动和沟通,还有两个家庭,甚至两个家庭之间的经济往来不同的利益群体,这就是人类学上面提到的礼物流动。“在大多数的婚姻关系中,都伴随着‘交换’的行为,作为婚姻的条件或结果,必须进行与财富相关的馈赠和交换。在许多社会中,这种交换不仅是婚姻双方之间的事情,而且与他们所属的群体有着密切的联系。”?
“一方面,嫁妆是为了补偿女方家庭或群体在经济上或精神上的损失;生下的孩子是男方家庭成员,婚姻得到社会承认。由于嫁妆的存在,男女群体之间的关系也变得十分亲密。”嫁妆和嫁妆在两个群体内部的分配极其复杂。不同的社会形态和不同的地域,礼物的分配有很大的差异。结婚过程中彩礼的流转和分配没有固定的模式。
从1978年到1999年的二十年间,中国进行了重大的经济体制改革。1999年,市场经济确立为中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把整个中国带入了现代化和全球化的浪潮。龙潭乡,作为滇西偏远的少数民族地区,虽然现代化建设的步伐比较缓慢,经济文化发展速度远远落后于东部地区,但近二十年来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民生活水平有了质的提高。在缔结婚姻的过程中,可用于结婚的经济支出增加了。消耗的彩礼和嫁妆与集体经济时期相比有明显增加。
概要
新中国成立60年来,彝族妇女的婚姻发生了重大变化。滇西彝族地区是南诏政权的发源地,全国60%以上的彝族分布在云南。然而,关于滇西彝族妇女婚姻变迁的学术研究却很少。这一时期的婚姻特征随着中国社会的剧变而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不同历史时期的婚姻特点各不相同,都打上了深刻的时代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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