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政府大力反腐败的道路上,落马的官员比比皆是,大多数就是挪用公款,或者收受贿赂,再者就是倒卖国家财产等。通过这些非法贪污手段把钱装入自己的口袋。但是他却靠卖官,也挣得盆满钵满。他就是黑龙江省绥化市,第一位市委书记马德。马德被称为中国最大卖官案受贿贪官。

1992年11月至2002年2月期间,马德在先后担任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副市长、绥化地区行署专员、绥化地委书记、绥化市市委书记期间,在负责帮扶企业、提拔使用干部的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索取17人的贿赂款5586000元,美元现金55000元(折合人民币445857元),合计603万余元

马德第一笔卖官案发生在2000年。当时马德接受绥棱县县长李刚的请托,为李刚职务晋升提供帮助。从2000年3月至2002年春节前,马德和妻子田雅芝3次收受李刚给予的人民币共计32万元、美元1万元(折合人民币81937元)。

马德收取的最少一笔贿赂来自绥化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方晓光,2001年5月7日,为了让马德在职务晋升的事项上提供帮助,方晓光给了马德美元1万元(折合人民币80698元)。

马德捞到的最大一笔“官财”是在2000年11月,海伦市市委副书记王学武给了马德50万元人民币,以求在职务晋升上提供帮助。

2003年5月13日,因收受巨额贿赂被黑龙江省委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公职,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05年7月28日,二中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马德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07年11月5日,黑龙江市高院对马德减为无期徒刑。2010年1月20日,再次对其减为有期徒刑18年。2015年7月6日,北京市二中院予以减刑一年,减刑后的刑期至2027年1月19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