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用火需谨慎,失火烧山必判刑。烧荒、烧秸秆、祭祀烧纸等违规野外用火行为,是引发森林火灾的主要原因,随着当前气温的不断回升,防患于未“燃”已刻不容缓。以下3起违规野外用火典型案例希望引起大家的重视,杜绝侥幸心理,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案例一:侯某安失火案

2020年5月10日中午11时左右,侯某安与王某横在租赁的土地里干活烧地,侯某安用一个气体打火机点燃地里的杂草,后因天干风大,侯某安与王某横未能及时控制住火势,最终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侯某安与王某横烧地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的过火土地总面积为94.752公顷(1421.28亩)。其中:林地面积为91.3716公顷(1370.57亩),耕地面积为3.3804公顷(50.71亩)。

2021年5月17日,麻栗坡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侯某安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判处王某横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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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黄某兴失火案

2020年3月7日中午,黄某兴在董干镇马波村委会木西村“茅草丫口”(小地名)的承包地里进行春耕前的准备工作,其在烧除地内杂草时因天干风大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黄某兴在麻栗坡县董干镇马波村委会木西村小组“茅草丫口”自家地里烧地引发的森林火灾过火总面积为122.5015公顷(1837.5225亩)。其中:耕地面积为71.494公顷(1072.41亩),林地面积为51.0075公顷(765.1125亩)。

2020年12月1日,麻栗坡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黄某兴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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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骆某香失火案

2021年3月15日15时许,骆某香在董干镇白沙杠村委会金竹垱村“老火坪”(小地名)其自家耕地内种包谷,在整地过程中其用打火机烧除地内杂草,因天干风大操作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骆某香整地烧草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的现场过火总面积60.75公顷(911.25亩),其中:其他无立木林地过火面积49.7588公顷(746.382亩);无立木林地过火面积0.6246公顷(9.369亩);有林地过火面积10.3666公顷(155.499亩)。

2022年11月14日麻栗坡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骆某香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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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法律解读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警方提示

火苗再小也会酿成大祸,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树牢防火意识,杜绝一切违法违规的野外用火行为,不要酿成火灾后再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