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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建新,男,1979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律本科文化,渑池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2006年通过全省统一招录进入渑池县检察院工作,2020年、2022年两获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称号,先后被市院荣记个人三等功六次,个人嘉奖两次。他专心专注专业,办案求极致,久久为功,从起初助理检察员,历练成长为一名全市优秀办案检察官。

坚定信仰做表率

郭建新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将检察履职与服务大局相结合,全面落实市院党组提出的“一二四六”基本工作思路,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在是非面前头脑清醒,对党的决策贯彻执行不打折扣。2019年至2020年,被三门峡市检察院长期抽调办理大要案,获众口一词的良好口碑。

强化担当勇作为

该同志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对法律知识勤学好问,认真钻研,不断适应新形势对个人素质的要求,在长期办案中摸索出一套审查组织证据能力、出庭公诉技巧。办理多起大案要案,多次参与市院组织的案件质量评查。尤其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参与办理两起中央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成绩优异,贡献突出,被评为三门峡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2020年至2021年,在办理全国扫黑办重点关注案件陈某等人涉黑案中,与其他干警一起连续奋战七个月,针对涉案人员多、时间跨度大、社会关注度高等特点,严格工作纪律,发挥党员先锋作用。认真听取意见,精细化办案,保证法律适用的正确。有力惩治了黑恶势力犯罪,用办案成效践行忠诚党和人民的铮铮誓言。

深化监督出实招

郭建新同志以“求极致”精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善于钻研、克难攻坚。在办理潘某等人强奸案中,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连续三年跟踪监督,通过认真分析事实证据,与侦查人员多次交换意见,制定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追诉漏犯三名,将涉案十一名嫌疑人一网打尽,切实维护社会正义。在办理杨某涉嫌职务侵占、诈骗、盗窃案过程中,他积极履职、察微析疑,认真审查事实证据,针对嫌疑人的身份性质,诈骗罪中被害人对处分财物时的主观认识等涉及案件定性方面,重点进行审查。在犯罪主观故意、客观行为、赃款去向等环节严格把关,将相似的事实进行区分,准确适用法律,依法改变移送起诉的三个罪名和犯罪数额,提起公诉后被判决采信。

总结提炼提质效

2009年,郭建新被三门峡市检察院评为刑事审判监督专项检查活动先进个人,办理的罗某等三人非法买卖爆炸物案件被省院评为刑事审判监督专项活动典型案件。办案中创新运用“四查、五问”工作法,追诉漏犯、漏罪工作效果显著。“四查、五问”工作法经验材料被河南省检察院《公诉工作情况》《河南法制报》《大众科技报》和河南法学网转发,《难忘追漏那一案》被《公民与法》杂志刊发并获奖。2023年3月,他办理的杨某信用卡诈骗一案,因法律监督效果好,被三门峡市检察院评为优质刑事案件。

郭建新同志从事检察工作以来,始终坚持“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依法办案,秉公执法,在平凡的工作中默默无闻,做出了不平凡的贡献。披肝沥胆,风雨无阻,把青春年华奉献给钟爱的检察事业。(来源 正义三门峡)

【编辑 滢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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