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近日,珙县法院珙泉人民法庭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这是自2023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之后,珙县法院发出的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今年3月,我院受理一起离婚纠纷案。原告与被告因双方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吵,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故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以往的离婚案件中,可能会存在一方当事人隐瞒、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导致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调查工作困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为了查清当事人的财产状况,确保依法公正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切实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月17日,承办法官依法向本案当事人发出了《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夫妻共同财产申报表》等,指令双方当事人要如实向法院申报夫妻共同财产,并明确申报内容、申报期限以及未如实申报的法律后果。
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是指在诉讼离婚时,一方因处于弱势地位对夫妻共同财产缺乏了解,人民法院为更好地解决涉诉夫妻之间的财产争议,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要求夫妻双方如实申报全部共同财产。未如实申报的,将按隐匿夫妻共同财产认定,面临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等法律后果。《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助于解决离婚诉讼中存在的夫妻共同财产难以查明的现实困境,便于法院公正高效地查实当事人的财产状况、节省司法资源,维护弱势一方的合法财产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