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南京市江宁开发区数字园区门户二期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NJNC—202303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南京市 江宁区
一、招标条件
江宁开发区数字园区门户(二期)—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7万元,招标人为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项目总预算:人民币177万元,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77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宁开发区数字园区门户(二期)—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宁开发区数字园区门户(二期)—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4、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本项目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3—22 09:00到2023—03—29 16:30
时间:从2023年3月24日起至2023年3月29日为止,每天9:00—11:30,14: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建议投标人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递交上述报名资料,纸质报名资料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4.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4—01 14:3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4—01 14:30
七、其他
1、项目编号:NJNC—202303012、项目工作内容:
江宁开发区数字园区门户(二期)—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由两大部分组成:
一、信息化建设数据管理规范编制:
信息化建设数据管理规范编制分为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标准整理、专家审核以及结构化数据录入三部分。
二、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系统开发:
开发工作由安全生产大数据PC 后台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数据大屏和安全检查移动小程序三个系统平台组成。安全生产大数据PC后台管理系统主要为甲方内部和管辖工贸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使用,包括信息统计、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平台、违规提醒、安全检查、安全生产知识库、公司管理、日志管理等功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数据大屏为甲方内部和上级督察单位使用,包含大数据中心、行政管理中心、数据统计分析、一图统览等功能。安全检查移动小程序为管理局监察人员、企业安全员和第三方安全咨询服务机构使用,包含首页看板、安全检查、检查报告、隐患治理、新闻动态、安全大讲堂、统计分析、实时对话、消息通知、工作动态、个人/公司信息维护等功能。
3、采购项目总预算:人民币177万元,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77万元。
4、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投标人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5、项目免费质保期:3年。
6、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6.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6.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6.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6.4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请联系后获取详细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相关文件等。
联系人:赵 琳
联系电话:185 1840 8518
邮 箱:zqsd85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