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动“法院+工会+人社+N”多元解纷机制,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2023年3月22日,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联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充分尊重双方解决纠纷意愿的基础上,采用积极、主动、灵活的调解方式突破矛盾瓶颈,对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及仲裁案件进行联动调解。经多次沟通与协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握手言和。

当事人达成协议,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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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达成协议,握手言和。

工伤引发行政争议

陶某受雇于某建筑劳务公司,陶某的主要工作为堆钢管。2022年4月7日,陶某驾驶电动车下班途中,因工地门口坡度陡峭,电车撞到路边的石块,造成陶某摔倒受伤。双方对陶某此次受伤是否属于工伤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陶某遂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经审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陶某本次事故受伤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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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某依据该决定书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某建筑劳务公司进行赔偿。该建筑劳务公司不服人社局作出的上述《工伤认定决定书》,向金秀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工伤认定决定书》并重新作出不予工伤认定决定。

法院+N联动调解

因行政诉讼案件正在审理当中,《工伤认定决定书》效力尚未确定,劳动仲裁委员会对该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中止了审理。为尽快化解行政诉讼纠纷及民事赔偿纠纷,金秀法院启动联动调解机制,积极联系人社局,组织陶某及用人单位某建筑劳务公司开展调解工作。法官及仲裁员通过深入分析、探讨案件争议焦点后,找准切入点,从工伤认定法规、应诉耗时等方面开展调解工作。

通过释法明理,用人单位考虑到陶某确实是在下班途中受伤,且相继应对行政纠纷及民事纠纷耗时较长,最终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了调解协议并撤回对行政案件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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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结事了实质解纷

此次联合调解,同时化解了法院审理的行政诉讼纠纷及劳动仲裁委审理的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亦避免了耗时较长的仲裁程序及诉讼程序,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效果。下一步,金秀法院将继续深入推动“法院+工会+人社+N”多元解纷机制,坚持高效、便民的审判原则,联合多方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文/韦群芬

编/阿吴阿

审/方块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