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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县“四车”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城区交通秩序有了明显的改善,治理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高度认可,广大群众普遍反映,这是普惠民生的工作举措,大幅提升了城区道路的通行效率,实现了城区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尽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有少数电动(燃油)三(四)轮车的车主抱着侥幸的心理,趁着周六日、中午或者晚间时段,躲避路面执法人员的巡查,与执法人员玩起了“躲猫猫”,在城郊结合部和小街小巷内窜行,从事违法上路载客行为。更有相当一部分车主抱着观望的心态,暂时将电动(燃油)三(四)轮车停在家中,寄希望等“风头”过后继续上路载客。

针对这一情况,日前,陆川交警继续组织警力,科学安排勤务时间,在县城区主要路口、主干道、城郊结合部及车站、学校、医院、市场周边等重点场所加强路面常态巡查工作,持续进行严查严管严控,挤压电动(燃油)三(四)轮车违法上路载客的空间,持续巩固整治成果,助力文明城市的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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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路行驶的机动车

不仅要有牌有证有保险

还不能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驶入禁行区域或路段

陆川交警将结合“创城”工作

常态化推进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治理

为巩固提升创建成果持续贡献交警力量

在此提醒每位交通参与者:

从自身做起,遵守交规,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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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川交警发话啦!

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答复

这些车属于机动车

应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

上路行驶必须有牌有证有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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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电动三(四)轮车都不能上路行驶了吗?

电动三四轮车需要牌证齐全方可上路行驶。需要申领牌证的三四轮车,可携带车辆的发票、合格证到车管所咨询。

“非标”车辆不能申领牌证的,一律不能上路行驶。

如何确定自己购买的电动三(四)轮车是否能上牌照、是不是国标、能不能在道路上行驶呢?

一是:上网查询(网址为:http://www.miiteidc.org.cn/miitxxgk/gonggao_xxgk/index.html)。

二是:将车辆合格证拿到陆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进行查询。

驾驶非国标电动三(四)轮车被交警查到会如何处罚?

常见的违法行为有: 无证驾驶、无保险、无号牌、闯红灯、逆向行驶等。

上道路行驶的电动三(四)轮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的规定,处200元罚款。

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处以2倍保费罚款,扣留车辆。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属于汽车的电动三(四)轮车上道路行驶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处1000元罚款。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属于机动车的电动三(四)轮车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处500元罚款。有前两项违法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处理时限及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15日期限内,提供车辆购买发票、整车出厂合格证、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三十日内没有提供或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为什么要治理电动三(四)轮车?

一些不良商家的诱导宣传称电动车不需要上牌不需要有驾驶证,电动车数量剧增。其中大部分,不在国家工信部《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属非法生产的车辆,其中还有一部分是在家庭作坊里组装生产的。因这些生产者盲目追求利益,缺乏监管,致使这些电动三四轮车本身安全技术性能不高,对驾驶人本身就是一个安全隐患。

陆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四车”综合治理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维护城市形象,规范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和营运市场秩序,净化道路交通环境,为广大市民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全面推进我县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委、县政府决定加强县城区 三轮摩托车、非法的电动三(四)轮车、小型多功能拖拉机、非法加装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以下简称“四车”) 的综合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治理,在陆川县中心城区范围内实现基本取缔“四车”的工作目标,通过“四车”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明显改善,城市管理水平及城市文明形象明显提升。

二、治理区域

以陆川县城区为中心,禁止“四车”通行范围:玉湛高速陆川北入口引线与S206线路口-东环路北(中石油加油站)-东环路南(城市春天小区路口)-玉湛高速陆川南入口引线与S206线路口-万官路(万丈桥头)-温泉南路(原瓷厂路口)-陆兴南路-三峰西路(双龙街)-陆兴中路-通政西路-陆兴路全段(温泉之乡广场)-温泉北路(中石油加油站)-玉湛高速陆川北入口引线与S206线路口所包含区域内的其他道路。

三、治理内容及其处罚主体

(一)治理内容

1.“四车”非法营运行为;

2.“四车”在禁行区域内运行及乱停乱放,占道摆卖堵塞交通的违法行为;

3.非法拼装(改装)“四车”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4.非法生产、经营销售“四车”的违法行为。

5.“四车”涉牌涉证、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法载人载物、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禁行区域内行驶等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二)处罚主体

从2021年9月1日起, 由县“四车”综合治理工作指挥部组织从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司法局、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温泉镇等单位抽调执法人员成立联合执法组,开展联合执法, 对涉嫌无牌无证、非法改装拼装、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四车”,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查处; 对涉嫌车辆载客、载货非法营运行为的“四车”,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查处;涉嫌利用车辆摆卖、占道停放等扰乱秩序行为的,由城市管理监督部门依法查处;涉嫌无照经营“四车”的和涉嫌生产非法组装和拼装“四车”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涉嫌小型多功能拖拉机非法改装(拼装)、非法上路、违法停放、无牌无证等,由农业农村部门依法查处。

特此通告

陆川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3日

信息来源:陆川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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