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小男孩和姐姐买了2袋薯片,打开其中1袋吃,发现里面薯片少的可怜,只有小小的2片。小男孩和姐姐不敢和商家理论,拿着另外1袋找妈妈,妈妈一看气坏了:都不够孩子塞牙缝呢!
小男孩和姐姐帮助妈妈干家务,干完家务后,妈妈奖励他们一些零花钱,让他们到商店中买好吃的。
2个小孩蹦蹦跳跳来到了商店中,他们看着琳琅满目的商品,都挑花眼了。最终姐姐和弟弟挑了2袋薯片,把钱交给了店家,2个人手牵手蹦蹦跳跳回家了。
回家路上,姐姐经不住薯片的诱惑,迫不及待地把自己的那袋打开了,想要分给弟弟一起吃。
薯片打开后,姐姐看着空空的大袋子,呆呆地愣在了原地。看着这么大包装的薯片,里面的分量却很少,只有可怜的2小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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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看着弟弟可怜巴巴的眼神,只能拿出了其中1片给弟弟吃了,自己也品尝了1片,都没尝出啥味儿来,这一大袋子薯片就吃光了。
姐姐和弟弟把另外1袋薯片拿回了家,弟弟找到了妈妈告状,说姐姐只让他吃了1片薯片,就不让他吃了,剩下的全被姐姐吃了。
妈妈很公道,说弟弟你这手中不是还有一袋吗?一人一袋很公平的。同时妈妈教育姐姐,家中有好吃的,要学会和弟弟分享,不能自己吃独食,只给弟弟吃1片,你却把剩下的全吃了。
姐姐心中更委屈了,差点没流出眼泪来。她没等弟弟说话,急忙告诉妈妈,别看薯片这么大包装,里面都是空的,一袋子里面只有小小2片。自己也只是塞了塞牙缝,都没吃出啥味儿来。
妈妈听姐姐这样说,瞬间就对薯片起了好奇心。自家的女儿从来不会说谎,不可能为了多吃薯片,就只分给弟弟1片的。
妈妈心中更奇怪了,为何姐姐所说的薯片的分量这样少?难道商家卖的薯片有问题吗?妈妈看着弟弟手中还有1袋薯片,就让弟弟把他手中的那袋打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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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见薯片包装袋子很大,里面充的全是空气,空空的袋子底部,只躺着2片可怜的小薯片儿。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这下可把妈妈气坏了。难道自家孩子买薯片,只是为了买一个包装吗!妈妈恨不得马上找商家去,让他们看一看进的货多坑人!
可是妈妈还没走出门,又撤了回来。她想到大家都街坊邻居的,抬头不见低头见,犹豫再三没好意思找商家去,只能把薯片事件发到了网上,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
有的网友表示,薯片包装袋子上明明写了只有12克,一片6克也不算坑人。有的网友则表示,既然商家卖的不是散货,而是论袋卖的,那么就不能拿着这么大的包装袋子来装薯片。
还有的网友很内行,说薯片生产厂家担心薯片易碎,往里面充的是氮气,包装看起来自然会很大。氮气成本也不低,相信这一袋薯片,包装价值要远远超过薯片本身的价值吧!
妈妈心中更郁闷了,她想着自家俩孩子,买的到底是薯片还是包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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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厂家薯片价值不如包装价值,属于过度包装食品,不符合国家标准。
《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生产销售过度包装的食品、化妆品等相关商品的,属于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商品。
虽然薯片的包装里面都会充氮气,但是包装里面的薯片分量应该达标。至于达标的标准,薯片分量应当在包装容量的一半以上。
厂家生产的这一袋子薯片,包装的价值远远超过薯片的价值,属于过度包装的情况。其销售的薯片定价,包装的成本费用已经超过了售价的20%,国家有关机关有权对其进行高额罚款。
2、薯片包装很大,分量很少,存在诱导消费的情况。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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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之所以会卖这款薯片,主要还是看中了薯片的大包装。可是商家贩卖的这款薯片,分量与包装并不相符,存在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当地工商部门,可以要求店家下架这款薯片,并处高额罚金以儆效尤。

3、消费者对商家贩卖的商品有知情权,薯片应当明确标注规格和费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商家在贩卖商品时,需要准确提供商品的规格,保质日期等信息。虽然这款薯片上面也标注了只有12克,但普通人无法想象12克薯片到底有多少分量,所以他们的这种标注方法是不正确的。
如果消费者知道薯片只有2片,相信也不会当冤大头。商家在贩卖商品时,需要真实无误准确向消费者说明情况,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对于这种过度包装的薯片,是不建议商家进货销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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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胡究法的如法炮制
多学法律少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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