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难想象一个平日多是吃咸菜配白粥的官员会是当地最大的贪官。但20世纪末、21世纪初,海南省司法厅原副厅长、省劳改局局长——戚火贵就打破了人们的常识,给大家“好好地上了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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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就是这样一个表面给人清廉印象,暗地里却大肆敛财的贪官,甚至还得到了海南第一贪”的臭名。

1998年11月4日,他被判处死刑,2001年8月13日,执行死刑。在写给法院的认罪书中,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并希望能放他一条生路,厚颜无耻的说出“罚我回老家当个农民”

可惜的是,时间无法重来,犯过的错也一定要受到惩罚。

从农民到官员

戚火贵1952年出生在海南儋州一个贫困的农民家庭。在他的青少年时光,他极力地想要摆脱这种贫困的生活,想要摆脱农民的身份,为此,他开始不断的努力。他不会知道,几十年后,在即将被枪决的时候,他的最大梦想就是当回一个普通的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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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穷在闹市无人问”,戚火贵家里一穷二白,自然和亲人、亲戚关系不亲近,也没有什么贵人来相帮。他后来能够从技术员一步步升为生产科的副科长、科长甚至是国营农场的厂长,靠的就是他敢想敢拼,以及他有出色的工作业绩。

不过,戚火贵有更大的野心,他并不希望自己的事业止步于此,而更盼望能够跻身官场,当一个手握大权的官员。

于是,20世纪80年代末,他争取到了农场的党委副书记一职,很快又借着这个“踏板”,到海南省的乐东黎族自治县当了县委书记。他也自此正式步入官场。

戚火贵无疑是幸运的,他赶上了改革开放后国家急需发展人才的时代,在展现出一定的能力和素质,他得到了不少的升迁机会,还曾多次得到省政府的表彰,又得权又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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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3月,戚火贵成为海南省司法厅的副厅长以及省劳改局的局长。到达了他仕途的最高峰。

幻想当回农民

然而,这个时候,距离他被调查只剩下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原来,随着仕途一片大好,戚火贵渐渐不再压抑自己的私欲。早在他能够主政地方的时候,他就开始试图凌驾于法律之上,把地方当成自己的“一言堂”。

1997年,戚火贵担任海南省东方市委书记的时候,就因和一个市民发生口角而公然下达逮捕其一家四口的命令,露出了“想让人有罪就有罪”的罪恶嘴脸,摆出了好大的官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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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方上,戚火贵是“一把手”,无人能管,也无人敢管,他也就把罪恶的双手伸得更长、伸得更远。

比如,戚火贵主政东方市的时候,就借着东方市大搞开发的“最佳时机”,接触了大量的房地产商。当时戚火贵手上握有审批大权,商人们都争相讨好他,想要戚为他们“开绿灯”。戚火贵就借着这个机会收受了许多的贿赂。

除了收商人的钱,戚火贵还收官员的钱,收办公室干事的钱。前者想要升官,就得给他送钱,后者想要调岗,也要给他送钱。有的时候,戚火贵批评了人,对方还是要给他送钱,这样才能在之后的日子不被他针对,不至于陷入尴尬的境地。

在索贿、受贿的路上,戚火贵的妻子符荣英充当了他的“好帮手”。她靠着丈夫关系成了党的高级干部,还掌握市级银行的财政大权,平日里又发挥“中转站”的作用,替戚火贵收下了许多“好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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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1998年4月被调查之时,戚火贵受贿金额达187多万,夫妻名下来历不明的财产就有1100多万。

因为严重受贿,戚火贵被判处死刑并于2001年执行。哪怕他一再认错、一再忏悔,祈求政府放他一条生路,“罚他回老家当个农民”。但法不容情,做了违法乱纪之事,就得接受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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