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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
2023年03月18日,在剑河县城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未成年人谢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越过中心线逆向行驶,导致与同向正在掉头车辆发生碰撞,幸运的是事故没有造成严重伤害,摩托车驾驶人、乘坐人轻微受伤。
监控视频
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当事人谢某(未成年)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按规定进行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在施划有双黄实线的道路上越过中心线逆向超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其过错行为是导致该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当事人唐某、摩托车乘坐人李某无导致该事故发生的过错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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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判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谢某负该事故全部责任;摩托车乘坐人李某、面包车驾驶人唐某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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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事故摩托车驾驶人谢某为未成年人、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如谢某无法赔偿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谢某的父母将对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剑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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