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名年近五旬女子在美食城里正在享用美食,结果因为两句话说的不对,就被邻桌的另一年轻女子丢了纸团。两人随之发生争吵。
邻桌女子不是单身一人,还有陪同的男友以及其他几位男性朋友。
可能看着女友言语上要吃亏了,瞬间“男友力”爆棚,于是两个人之间的口角,很快就上升成了单方面殴打行为。
被打的女性连连后退,向店内柜台处快步走去,希望有掩护自己的地方或者帮帮自己的人。
但随后跟上的打人男子抓住她的长头发,将她狠摔在地,垃圾桶都被砸得飞远。这一下过后还没完,女子慢慢挪动,对方依旧紧追不舍,冷不丁再给她来一下。
最后该女子没有反抗能力了,那一行人大摇大摆就走了。
女子这时候才赶忙报了警,经警察鉴定,她面部及左手软组织受伤。
又是一件类比唐山事件的恶性暴力。只不过这一次没有上一次案件里被打女生受伤严重,但都是在街上吃饭就遭受无妄之灾。
而且这一次起因只是因为拌了几句嘴。
我们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但是仅仅只因为几句话,就对另外一个人大打出手。这叫人觉得害怕。
毕竟人在外面行走做事,难免会有摩擦,没有谁能将修身养性,忍气吞声的功夫练到家,有时都会拌两句嘴。
但是拌嘴就要被人打?有些严重了甚至危及生命,这几年这种事件看得太多了。
而这件事情被曝光之后。有的人气愤觉得唐山事件没有给这些人警示。
“看来唐山事件还是没有警示作用啊。”依旧有些人戾气无处撒,借着一点由头就挥刀向最弱者。
感觉现在社会戾气真的好重,总是因为一些小事情引发争吵斗殴。
有些人却在受害者身上找起了原因,说如果说话太难听,就该打,还要狠狠的打。甚至觉得这几个男的只是在帮助朋友,全部的责任应该在那个挑起这段争斗的李某身上。
这样的想法比打人事件更加让人觉得可怕,因为你不知道说这些话的人都隐藏在什么地方,将来有一天会不会成为类似事件的主角。
什么情况也不能大打出手,还以多对少,以力量大殴打力量小,打得那么狠。
这起案件从造成了罗某面部及左手软组织损伤的结果来看,应该没办法构成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大概率是治安案件面临警告,罚款拘留之类的行政处罚。
这就让人更生气了,凭什么下那么重的手,对受害者造成心理和生理的双重伤害,却只是一点无关痛痒的处罚。
你怎么看待这件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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