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陆川县公安局乌石派出所破获1起贩卖“上头电子烟”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
近日,该所民警在走访摸排工作中获得线索,在陆川县乌石镇某开发区附近有人涉嫌贩卖一种称为“上头电子烟”的毒品,其毒性类似“K粉”氯胺酮,该所立即组织警力对该线索进行核实与分析研判。
经过调查,办案民警摸清了线索情况并锁定了嫌疑人信息,立即组织警力部署抓捕工作,对嫌疑人可能出现的活动地点进行严密布控。3月21日下午,该所在乌石镇某开发区附近将贩卖毒品的罗某成、罗某华2人抓获,现场缴获“上头电子烟”若干。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罗某成、罗某华如实交代了其贩卖毒品的违法犯罪事实。
目前,罗某成、罗某华因涉嫌贩卖毒品“上头电子烟”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什么是“上头电子烟”
“上头电子烟”里除了水、尼古丁和调味剂等普通成分外,还被不法分子掺入了四氢大麻酚或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吸食后产生所谓的“上头”感觉就是毒品进入人体后的短暂“快感”,长期吸食会头晕、呕吐、精神恍惚,过量吸食还会休克、窒息甚至猝死。
这种所谓的“上头”
就是毒品吸入人体后产生的短暂“快感”
而“上头电子烟“毒品
会比传统毒品更具有迷惑性和成瘾性
对人体危害也更大
滥用者在吸食后会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常出现幻视、焦虑、抑郁、情绪突变、妄想狂躁、意识不清等反应,长期吸食会导致免疫力低下,诱发精神错乱和自杀倾向。
如何谨慎辨别“上头电子烟”?
随着近年来电子烟的兴起
特别是“水果口味”烟弹的推出
吸引了一批青年群体
对电子烟的追捧
其中
“上头电子烟”因外表酷似普通电子烟
具有强烈的欺骗性
往往一群人聚在一起
以猎奇为由就开始吸食
“上头电子烟”长度约30cm,外形为无色、黄色至褐色粘稠液体,与普通电子烟外表看起来没有太大差别。但是如果发现接触到的电子烟,关联上了“上头”“飞行”“快感”等毒品圈黑话,请务必警惕,并及时联系公安机关。
普法时间
2021年7月1日起,我国正式整类列管合成大麻素,贩卖、吸食含有合成大麻素的“上头电子烟”将与涉毒划等号,不法分子宣称的“合法上头”不再合法。
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电子烟管理办法》明确: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2018年、2019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连续发布《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以及《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明确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香烟、电子烟有害健康
“上头电子烟”更是毒品
千万提高警惕
莫入毒品陷阱
拥抱健康未来
向电子烟说“不!
请把这篇文章转发给
你身边吸烟的人 ❤
信息来源:陆川公安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