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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区法院马上要开庭审理一起离婚案,被告男子来了,他身上却藏着砍刀、卡簧刀、弹簧刀、盐酸、辣椒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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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南岗区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向一起离婚纠纷的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时,原告李某向法官诉说了她的担忧。

原告李某:法官,开庭的时候,被告王某是不是也要到场?他酗酒,还对我实施过家暴,庭审结束我离开法院时,会不会受到人身伤害。

法官:庭审结束后,你先行离开,我们会将男方留在法院一段时间了解情况,全力保障你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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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原告李某在电话中告诉法官,被告王某发微信恐吓她,并将盐酸、砍刀等危险物品的图片发送给她,法官立即让李某向公安机关报警。

担心原告李某可能受到人身伤害,法官联系司法警察大队民警说明情况。民警一边将被告王某的详细信息和存在暴力风险的情况通知法院安检工作人员,一边安排法警做好庭审秩序保障,确保原告李某在法院期间的人身安全

3月21日,原告李某来到南岗区人民法院,在进入法院安检前,受到被告王某的言语恐吓,南岗公安分局大成街派出所民警立即将王某控制。经搜查,发现被告王某携带40厘米砍刀一把、30厘米卡簧刀一把、30厘米弹簧刀一把、500ml盐酸一瓶、辣椒面一包、酒壶一把,民警随即将王某带至派出所讯问。

法官得知被告王某相关情况后,立即前往派出所配合调查并询问王某。经询问,被告王某表示无法忍受与李某离婚,想要与李某同归于尽。由于法官应对得当,避免了这起恶性事件的发生。

来源:中国疾控中心官网、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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