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思议,天津,一男子准备与女友领证前一天,女友突发交通事故。男子为女友支付了30000元医药后得知女友终身残疾,男子迅速做了一个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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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男子许先生大学毕业,走上工作岗位后,同单位的比自己4岁的文员周女士对他很照顾。两个人随后就谈起来了恋爱。

三年后,许先生向周女士求婚,还决定在周女士生日那天到民政局登记。随后,许先生向周女士父母支付18万元彩礼,还给了5万元购买了戒指、耳环、项链等三金。

按照当地风俗,结婚之前要回老家祭祖,哪知道周女士在路上遇到了交通事故

许先生知道后,毫不犹豫的赶到医院看望女友,还为其垫付了3万元医药费。当医生告诉他说周女士可能会终身残疾后。

许先生纠结了,以后就再也没有去过医院,周女士也看出了许先生的意思,也就不主动联系。

令周女士万万没想到的是,许先生要求取消婚约,要周女士退回18万彩礼及价值5万元的三金,还要求周女士退回其住院时垫付的3万元医药费

周女士很生气地表示,自己也为许先生花了不少钱,还为他到医院做过终止妊娠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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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先生讨要未果后,将周女士及其父母告上法庭。请求人民法院支持其诉求,并判定被告一方承担案件受理费。

许先生还向法院提交了和周女士的聊天记录、18万元转账记录、购买三金的发票及支付记录。

看到这一幕,真的是不可思议,周女士已经很不幸了,两个人毕竟以前有感情,许先生应该大度一些,还是协商一下,只返还一部分。

周女士并非悔婚 ,三金应视为赠与行为,主动支付的医疗费系基于男女朋友关系的善意自愿扶助行为,至少不应判决全退!

但是男士应该明白,这不是女方的原因,并且对方很惨,还是前女友,又是你放弃了对方。少要点,安抚一下对方。出于人情道义。没法一生照顾,至少用金钱表达一下。不过分。

男方为不被拖累今后的生活,追求自己的幸福也没错,但是毕竟相恋三年,都差一天就结婚了,难道没有感情吗?

虽然可以追回彩礼和所花的钱,但是一个有良知,有责任的人,蕞少会拿出三五万给女方治病!再说分手!这样做法太令人心寒了!

女孩子们找对象可要睁大眼睛了:

1. 在确定恋爱关系之前不要接受男方的吃请,也不要有肌肤接触。

2. 恋爱期间的请客一定要AA制,也不要接受对方的馈赠,更不要和对方同居。

3. 先做小人,后做君子,在领证前把馈赠,财产,责任和义务做好书面备案,以免婚后翻脸不认账。

4. 女孩子一定要记住,天下男人没几个能靠得住的,你不是那个幸运者,唯一能靠得住的只有你的父母和你自己。

这样的男人恐怕没有哪个女孩敢嫁了,如果我有女儿,就是肯定不会找这样的男人,这个男人真是赢了官司输了人格。

你们认为,周女士该全额退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