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人类为城池进行斗争,但十九世纪后对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逐渐成为了一个热点问题。世界人口的持续增长与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导致全球水资源短缺以及接踵而至的国际水资源利用冲突,给各国淡水资源的利用带来了政治上和法律上的压力。不过与此同时,关于国际河流开发利用的国际法规则不断地发展和完善以及各国水外交政策的实施,使得各国的利益需求在最大限度内得到了满足,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各国的争端。

早期文明,分布在世界上许多的河流流域多用于灌溉和防洪,以及旅行和运输。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社区中的人们制定了一些关于水的航行、使用和分配等一系列复杂的规则。所以早在1815年《维也纳最后议定书》中就已经涉及了河流的使用问题。然而随着旅游和商业的发展,在工业革命之前,航行规则就比非航行更为突出;不过随着工业化革命的到来,工业化对水资源的需求日益增加,促使非航行用水走到了最前列。多年来,纷繁复杂的问题和案件造成跨界水法相当大的不一致,比如说制定或解释符合具体利益的法律原则。因此,国际社会致力于解决水资源利用的矛盾纠纷,从1815年开始出台了一系列的规则、条约和公约。于1966年,国际法协会制定的《国际河流使用规则》(赫尔辛基条约)是国际水法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以其非航行准则最为人所知,且常被认定为“联合国公约”的前身。当然,于1997年通过,经17年的长跑,终于2014年8月17日生效的《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作为国际上全面规范淡水资源使用的多边性框架协议,更是尤为突出。下面对它进行着重介绍。

《公约》之所以历时17年才得以生效,是因为它存在很大的争议,它以强制性的解决争端程序为独创的特色,但是这个做法却是有悖于《联合国宪章》和其他国际水法文件所确立的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可它为何生效了,并获得主要位于亚、欧、非36个多数国家的承认?原因有二:

其一,符合国际法的基本性质。《公约》对国际水道使用的内容、原则和方式做了较全面的规定,是世界上第一个就国际水道的非航行用途缔结的公约,具有较强的普遍性。且就国际法的概念而言,国际法是在国际交往中形成的,用以调整国际关系(主要是国家间的关系)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各种原则、规则和制度。而《公约》恰好是调整主权国家之间关于非航行水道使用的规范,得到了多数国家的承认。其二,适用国际河流法原则。目前适用我国的一般国际河流法原则主要有:尊重主权与领土完整原则、国际河流利用平等互利原则和公平合理利用国际河流原则等;《公约》三条一般原则:平等、合理利用原则及应予考虑的相关因素,不引起严重损害原则,不同用途关系之间的原则。两者的原则有重合的部分。其实,《公约》是国际河流法领域非航行利用的一个规范性法律,而将国际法按客体进行分类,国际河流法又是国际法的分支,所以《公约》当属于国际法而生效,产生一定的法律效力,对签订该条约的成员国有当然的约束力,成员国有着国家责任,要履行一定的职责。

《公约》中的规范原则,在实践中,成为了国际司法机构在审理相关案件的依据。比如说1997斯洛伐克诉匈牙利的“多瑙河水坝案”以及2010年乌拉圭诉阿根廷的“乌拉圭河纸浆厂案”等,可见《公约》在规范非航行水道使用方面有着一定的效力。

虽然《公约》生效了,在调节非航行水道使用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仍有国家没有加入这个公约,在投票环节中弃权或者反对,那么对于巴拉圭这个投了弃权票的国家,又是如何的处理水资源利用的矛盾纠纷呢?

巴拉圭位于南美洲,其水资源较为短缺,主要河流有巴拉圭河和巴拉那河。而就穿行于巴拉圭和巴西的拉普拉塔河–巴拉那河的使用,巴拉圭和巴西曾产生过纠纷,1973年,巴拉圭和巴西经过多年谈判签署了《伊泰普条约》双边条约,双方根据条约和国际公共法规则创建伊泰普两国合营公司,共同修建一座大坝开发两国界河巴拉那河的水力资源。1975年,伊泰普项目正式开工,举世闻名的伊泰普水电站耗时16年得以建成,由巴拉圭和巴西两国共建、共管和共利,为两国的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2013年,为巴拉圭提供了75%的电力,在巴西也占了用电量的17%。巴拉那河能得到有效的管理和利用以及伊泰普水电站之所以能够建成,得益于两国能够放下历史恩怨,正确的处理水外交;在开发协议中签订了平等互利的条款。自觉遵守条约的规定,使得水电站建设初期和投入运营后,两国能够妥善处理双边争议,逐步化解矛盾和危机。秘书长潘基文曾游览过伊普泰,他表示伊泰普是一项伟大的工程,它显示了水的自然力量是如何可以被人类用于发展以及得到和平、和谐的维护。

巴拉圭除了和巴西签订了条约外,由于拉普拉塔河–巴拉那河干支流流经南美洲玻利维亚、巴拉圭、巴西、阿根廷和乌拉圭等五个国家,所以为了开发该地区的水力和其他自然资源,1969年4月,五国外长在巴西利亚签署了《拉普拉塔河流域条约》并成立。条约的签订,加强了拉普拉塔河流域制度的体制化,凡有效之条约对其各当事方均有约束力,必须由各该方善意履行。所以缔约各国做出联合努力,促进了拉普拉塔河流域及其影响下的有关地区的和谐发展。

瓜拉尼含水层也是巴拉圭重要的水资源,地跨巴拉圭、乌拉圭、阿根廷和巴西四国,它大约占据了南美洲地下面积120万平方公里,为该地区的居民提供了三分之二以上的生活用水。这四个国家签订了《关于瓜拉尼含水层的合作协议》,通过国际合作合理、妥当地管理了作为重要水资源的瓜拉尼这个跨界含水层

总的来说,《公约》的签订以及巴拉圭水外交政策的实施,都是为了有效的解决各国关于水资源利用的争端,以期达到合理的利用以及公平互利。虽然巴拉圭未参加《公约》,但它也有效的实施了水政治,化解了周边因水资源而产生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