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导语:刑事案件的法院审判大部分公民都可以去旁听,但有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审判公开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都公开进行,允许公民到法庭旁听,允许新闻记者采访和报道,即把法庭审判的全部过程,除休庭评议案件外,都公之于众。

即使审判公开,为了保护更重要的利益,各国法律都规定了审判公开原则限制适用的特别情形。这种限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法庭评议不公开;二是对部分案件不公开审理。

那么,在我国审判公开原则的例外包括哪些情形呢?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下列案件是属于绝对不公开审理:

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其目的是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利益。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根据保密法确认。

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如强奸案件等。其目的是保护被害人或者其他人的名誉,防止对社会产生不利影响。

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具体说,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由于未成年人的心理和生理尚处于成长、发育状态,思想不稳定,容易受外界的影响,不公开审理,有利于对犯罪的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挽救。

此外,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83条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法庭应当决定不公开审理,即属于相对不公开审理。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其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