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明又有新版本
4月1日起启用第七版!
4月1日起启用第七版出生医学证明
3月20日
国家卫健委印发
《关于启用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的公告》
明确自4月1日起
我国将启用第七版出生医学证明
第六版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日期第七版出生医学证明
将第六版出生医学证明的正页、副页
和存根三联右下方的
“出生医学证明编号”
表示形式予以改变
由“1位字母9位数字”
变更为“1位字母9位数字条形码”
并将此区域底色由绿色改为黄色
最新版
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样证式样
截至今年3月31日
旧版
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样证式样
新生儿父母原则上应在
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
完成出生医学证明申领
首次签发可全程网上操作
省事又省心!
网上申领条件
(一)全省所有助产机构内分娩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
(二)分娩信息录入。各助产机构在产妇分娩后3日内录入分娩信息至广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信息系统。机构录入分娩信息后,申办人才能网上申领。
注: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签发、换发和补发暂不支持网上申领签发。
网上申领流程
(一)新生儿母亲申请
以“粤省事”小程序申领界面为例:打开“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热门服务——生育——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领取方式
(一)邮政速递到家领取的,邮政部门上门揽件并送达至申办人,签发机构每次从系统打印揽件清单明细,签发经办人及揽件员双方签名,一式两份,各执一份,作为签发登记本进行留档保存;
(二)机构现场领取的,在签发机构现场领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出生医学证明无效或失效:
(一)出生医学证明被涂改、字迹不清或项目填写不真实的;
(二)私自拆切出生医学证明副页的;
(三)未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或补发专用章,或用其它印章代替的;
(四)出生医学证明因撕损等原因导致重要信息缺失的;
(五)其他原因导致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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