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明又有新版本

4月1日起启用第七版!

4月1日起启用第七版出生医学证明

3月20日

国家卫健委印发

《关于启用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的公告》

明确自4月1日起

我国将启用第七版出生医学证明

第六版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日期第七版出生医学证明

将第六版出生医学证明的正页、副页

存根三联右下方的

“出生医学证明编号”

表示形式予以改变

由“1位字母9位数字”

变更为“1位字母9位数字条形码”

并将此区域底色由绿色改为黄色

最新版

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样证式样

截至今年3月31日

旧版

​ 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样证式样

新生儿父母原则上应在

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

完成出生医学证明申领

首次签发可全程网上操作

省事又省心!

网上申领条件

(一)全省所有助产机构内分娩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

(二)分娩信息录入。各助产机构在产妇分娩后3日内录入分娩信息至广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信息系统。机构录入分娩信息后,申办人才能网上申领。

注: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签发、换发和补发暂不支持网上申领签发。

网上申领流程

(一)新生儿母亲申请

以“粤省事”小程序申领界面为例:打开“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热门服务——生育——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领取方式

(一)邮政速递到家领取的,邮政部门上门揽件并送达至申办人,签发机构每次从系统打印揽件清单明细,签发经办人及揽件员双方签名,一式两份,各执一份,作为签发登记本进行留档保存;

(二)机构现场领取的,在签发机构现场领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出生医学证明无效或失效:

(一)出生医学证明被涂改、字迹不清或项目填写不真实的;

(二)私自拆切出生医学证明副页的;

(三)未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或补发专用章,或用其它印章代替的;

(四)出生医学证明因撕损等原因导致重要信息缺失的;

(五)其他原因导致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