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一名出生30多天的孩子因肠梗阻被父母送到医院,但医院安排安置在方舱病房,拒绝转入PICU.孩子不久就死了。凌晨2点多他们就去了医院。由于孩子有发热症状,需要进行核酸检测,直到11时51分左右核酸结果出来,孩子才被转入PICU。经过19个小时的抢救,孩子还是离开了。
孩子的父母认为医院应该对这件事负全部责任,如果孩子得到及时救治,孩子是不可能死的。但经医联会鉴定,这起事件的结果是一级医疗事故,医院负次要责任,孩子家属负主要责任。

肠梗阻是急性病,医院应该抓紧时间救治,为什么拖了近10个小时才送到PICU抢救?仅仅是因为没有核酸吗?
视频显示,他于2021年5月28日凌晨2点入院,有4个关键时间点值得关注。

首先,5:11。等了2个多小时,孩子父亲发现孩子出现了脱水症状。他5点11分给医院打电话,说孩子严重脱水。他已经12个小时没吃没喝了,孩子几乎醒不过来。询问这个人需要多长时间才能痊愈。
但对方的回答依然是方舱病房不具备急救条件,所以让他们耐心等待核酸结果后再转PICU抢救。孩子的父母只好继续等待。

其次,七点三十八分。孩子的父亲又拨通了急救电话,让医生过来看看。他说,孩子的粪便从鼻子里喷出来,孩子快不行了。医生回答说他会马上来看他。
电话结束后,父亲紧紧握住孩子的小手,叮嘱孩子坚持住。医生很快就会来。他以为医生来了就有希望了。没想到,等来的却是失望。

医生很快就来到病房,检查说要给孩子吃退烧药,爸爸一听就着急了:
“不要吃退烧药,我们是肠梗阻,我们不吃”不用退烧药,赶紧给我们排便灌肠。”医生
说明白就走了。
然后,9点08分,距离入院已经过去了6个小时。孩子终于等到了最基本的胃肠减压治疗。孩子的妈妈忍不住哭了起来,男人却紧紧地抱住了妻子,告诉她不要担心,孩子会没事的。

终于在11点51分等到了好消息。医院允许孩子进入PICU。父亲抱着毫无反应的孩子,来到了ICU病房。
但是已经来不及了。经过19个小时的抢救,孩子永远地离开了人世。她才出生一个多月,还没来得及看一看这个美好的世界,就这样离开了,让人觉得很心酸。#话题大家#
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医院2022年5月18日出具的鉴定报告。
医院表示,当孩子出现呼吸困难时,是因为孩子年幼,家属拒绝身体降温,家属拒绝配合相关救治,方舱病房内无抢救设施。孩子核酸结果出来后,可以转入PICU治疗

看完这篇报道,我也挺无语的。不应该先解决肠梗阻的问题吗?为什么医生总是退烧?两者不能同时进行吗?最后一句话指出了重点,就是核酸结果,没有核酸结果他们不敢治疗?
就是延迟。孩子的病情越来越差,最终不治身亡。医院的报告将责任推给家长显然是不合理的。如果孩子就医后立即治疗,会是这样的结果吗?最后,他只承担了次要责任,这让孩子的父母无法释怀。

事发后,2021年6月,孩子父母向属地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院方表示将积极配合调查,并根据庭审结果进行处理。
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一级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医疗保健规范和惯例,造成由于疏忽而导致患者死亡,即呼吸和心跳停止。
既然知道这个病是急性病,为什么还需要核酸的结果才能治愈呢?特殊情况可以不治疗吗?
虽然孩子本来就是先天性先天性巨结肠,但这种病本身就很危险,不能全怪父母,也不能全怪医生!不过,能不能治好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如果及时救治,就算没救了,也没有人会责怪医生。看着孩子的父母在病房里苦苦哀求,他不禁鼻子一酸。
这种情况需要尽快手术。我弟弟的孩子出生后第三天也是不通的。手术后就会好的!

肠梗阻!绝对没有延迟!但医院延误了将近10个小时,这是最直接的原因。我哭了,真的,孩子的父母是多么的无助和心痛,太可怜了。
希望得到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