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集宁区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现就做好我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保缴费时间

2023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从2023年4月3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结束,逾期不办理参保缴费。

二、参保范围

具有集宁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在本人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三、缴费标准及方式

1、缴费标准:

2023年度缴费标准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7000元12个缴费档次,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2、参保缴费方式:

(1)参保人员在本地居住者按居住地所属办事处(乡镇)、在外地居住者按户籍地所属办事处(乡镇)在以下各征缴服务点缴费。

序号

征缴服务点

地 址

联系电话

1

集宁区社会保险征缴服务大厅

恩和路联营商场东50米路南 (原集宁区社会保险年检大厅)

0474

2

马莲渠乡党群服务中心

马莲渠乡政府主楼东侧大厅

3

白海子镇党群服务中心

白海子镇政府一楼

4

桥西街道通佳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桥西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

5

新华街街道商贸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集宁国际皮革城西500米

6

前进路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前进路办事处一楼大厅

7

常青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一马路常青办事处一楼大厅

8

新体路街道外运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八马路运输驾校东100米

9

泉山街道通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新区贲红幸福村东门路南

10

虎山街道工农路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浙江小商品市场对面

(2)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客户端和微信、支付宝缴纳本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四、具体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部署2023年参保缴费工作。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就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做出了重大部署,要求全面推进和不断完善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各办事处(乡镇)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2023年参保缴费,及时动员,落实人员,明确任务,确保按时完成2023年度参保缴费工作任务。

2、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参保积极性。各办事处(乡镇)要将政策宣传及续费工作统筹安排、同步进行,要深入社区和居民院落,张贴缴费公告,广泛开展政策宣传,特别是要把2023年缴费期限、程序和地点等向群众讲清、讲透,并进行公示,确保实现应保尽保目标。

3、严格执行基金管理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各办事处(乡镇)征收服务点征收人员每月及时将核定、收缴情况报区社保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汇总后按月与税务部门对账,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4、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工作进度。定期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业务指导,规范操作,协同推进参保缴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如期完成2023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

集宁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3年3月28日

附件:集宁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手机自助缴费流程

1、登录:打开微信-我-支付-城市服务-社保-内蒙古社保缴费服务-选档缴费-进入社会保险费移动终端缴费系统。

2、注册:(注:必须按参保缴费人员的身份信息注册):输入缴费人编码(身份证号码)-缴费人名称(缴费人姓名)-点击查询-确定-自行设置密码-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点击注册-显示注册成功。

3、缴费:点击选档缴费-输入身份证号-输入密码-点击登录-请选择费种-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档次-“请选择”(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0-7000元)-点击提交-确认并缴费-点击微信支付或银行卡支付-点击去支付-显示您已成功支付。

4、电子凭证:返回上级菜单-点击缴费凭证开具-开具凭证-确认-显示电子凭证-截屏保存凭证。

编辑 | 集宁佰事通

‍ 来源 | 集宁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