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日前,佛山市发改委联合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明确我市保障性住房和普通住宅业主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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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了保障性住房和普通住宅业主自有产权车位(车库)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调整为按数量计收。

具体收费标准按照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分为五等,一等限价57元/车位·月,二等限价50元/车位·月,三等限价42元/车位·月,四等限价35元/车位·月,五等限价为28元/车位·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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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指出,具体收费标准可在最高限价范围内通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而印发之日前通过合同(或协议)约定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的,从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