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一个犯流氓罪人伏法的旧照,从照片上可以看出来他跪在地上,身边有两个警察把他双手反绑,这名罪犯并不是很老,而且只有二十来岁,父母肯定是苦不堪言。

那个时代,由于治安不佳,恶性案件发生较多,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生命构成极大威胁,政府决定从严整治,流氓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但该罪较为概括,因而有的刑罚较重。流氓罪在1997年才被新刑法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