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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某

“感谢法院,这笔救助金能帮我们渡过难关”。

李某

“我这个案件已经12年了,感谢法官为我们争取到了救助金”。

申请执行人钟某和肖某在领取保险救助金时感动地说。

近日,长汀法院举行执行保险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为5名申请人发放保险救助金共计19.3万元,缓解当事人燃眉之急。据了解,本次救助金发放对象主要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涉贫涉困的申请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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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顶梁柱”车祸身亡,家中陷困境

2022年,赖某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摩托车与黄某发生碰撞,导致黄某因重型颅脑损伤死亡,赖某负本起事故主要责任。经法院判决,赖某应赔偿黄某家属钟某等人62万余元,赖某仅赔偿10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经多方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赖某正在监狱服刑。因该起事故,钟某等人失去家庭顶梁柱,使原本就负债累累的家庭雪上加霜。本院决定为其办理保险救助,审核后,向其发放5万元保险救助金。

案例二:被执行人被判死缓,执行难

2009年,肖某之子被吴某杀害。经法院判决,判处吴某死缓,并赔偿肖某等人经济损失46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拍卖了吴某与配偶共有的房子,并将拍卖款中吴某享有的份额26万余元支付给申请人。余款20万元,因查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至今未执行到位。现肖某夫妻已达九十岁高龄,年老体衰,因丧子长年忍受精神和病体折磨,家庭极其困难。执行干警引导肖某等人申请司法保险救助,并成功申请到5万元保险救助金。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长汀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司法救助工作,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引入“执行+保险”救助机制,有效缓解司法救助资金不足的限制。自2022年以来,为8名困难当事人发放执行保险救助金共计26万元,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供稿:刘小荣-

-编辑:邱鹏亮-

-审核:廖腾旺-

长汀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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