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森林防火期内野外用火相关规定于不顾,在田地“烧荒”引发果林火灾后,耍小聪明回家换装再返现场掩人耳目,最终难逃公安机关“法眼”......3月7日,辽宁省朝阳市喀左县中三家镇村民廉某因“烧荒”引发果林火灾,被喀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依法刑事拘留。

据悉,当日10时许,喀左县中三家镇孤山子村突发火情,接到报警后,喀左县公安局中三家派出所联合森林警察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灭火,并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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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风特别大,我们赶到现场时,大火已经蔓延了整片果园。”据民警介绍:“我们和应急救援大队,以及当地居民合力把火扑灭后,立即对起火原因进行了深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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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当天上午8时许,中三家镇村民廉某来到山上自家耕地,看到地里到处都是杂草枯叶,为了省事,他把杂草收拢到一起,堆了十余堆,然后用打火机逐一点燃。那天风特别大,靠近南沟的火堆被一阵大风吹到了沟里,沟里全是杂草,火借风势,瞬间引起了火灾。廉某眼见自己闯下大祸,在拨打119后,迅速逃回家中换装,再装作若无其事返回现场,妄图以此掩人耳目。

后经审讯,廉某对自己“烧荒”引发果林火灾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廉某已被喀左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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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当前正值春季,天干物燥、草枯柴深,请广大市民注意用火安全,严禁烧荒、烧田埂、燎秸秆和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在林区附近吸烟、烧纸等野外用火行为,对违反规定引发火情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丨朝阳微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