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记者杨德慧)3月30日,雅安市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春雷行动2023”第2次新闻发布会,通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典型案例。

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3月31日,雨城区紧紧围绕“护民生,保安全,助力高质量发展”主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春雷行动2023”执法行动,着力整治药品安全领域、食品安全领域、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特种设备安全领域、知识产权领域侵权假冒、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动执法人员2150余人次,检查商场、超市、市场、餐饮服务单位1270余个次,检查药店、诊所、医院等530余个次,检查重点工业产品经营户230余个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15余个次,与公安、住建、农业、医保等相关部门开展协作执法32次,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12次。查办各类案件201件,结案171件,罚没金额共计71.26万元。

同时,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助力企业减负纾困解难,在不涉及安全底线的市场监管领域加大柔性执法力度,行动以来,查办减轻处罚的案件16件,从轻处罚的案件71件,不予行政处罚的案件28件。雨城区市场监管局妥善处理柔性执法与刚性监管的关系,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等重要监管领域,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切实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会上,雨城区市场监督监管局通报医疗器械、广告、知识产权、质量、食品、餐饮六大典型案例——

雨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美容店使用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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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7日,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某美容店经营场所有一台名称为“多功能OPT美容仪”的设备,该设备是通过物理方式作用于人体,起生理过程的调节等作用,应实行产品注册管理,但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该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执法人员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也未查询到该仪器的注册信息,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雨城区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3月7日依法作出没收涉案设备、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雨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经营部在广告宣传中使用绝对化用语案

2023年1月5日,执法人员通过广告检测平台,发现某经营部涉嫌发布违法广告,执法人员立即开展调查,经调查核实,当事人在广告中使用“全国销量第一”作为宣传用语,当事人发布含有绝对化用语的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雨城区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2月22日依法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雨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通讯器材店销售侵犯“苹果”注册商标商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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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7日,执法人员接到投诉举报后迅速赶往某通讯器材店开展调查,在经营场所发现并扣押电源适配器53个、数据线29个、耳机5个。经查,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货值金额6450元,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雨城区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3月22日依法作出没收涉案产品、罚款0.5万元的行政处罚。

雨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成制动液案

2022年12月30日,雨城区市场监管局收到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对某公司销售的合成制动液进行复检的检验检测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成制动液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雨城区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3月21日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0.32万元的行政处罚。

雨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超市未定期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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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2日,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某超市未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食品,执法人员依法作出当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及时进行整改。2022年12月22日,执法人员在该超市库房中再次发现过期食品,当事人未定期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且拒不改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雨城区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2月13日依法作出罚款0.3万元的行政处罚。

雨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餐饮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且拒不改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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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9日,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某餐饮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作出当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及时进行整改。2023年1月9日,执法人员在该店再次发现相同问题,当事人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且拒不改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雨城区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2月10日依法作出罚款0.3万元的行政处罚。

图由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