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楼上住户家着火,灭火时楼下住户家被殃及,墙面起皮地板翘起,楼下住户向楼上邻居索赔,但却遭到拒绝,楼上邻居的理由是:这房子是我的,但我已经租借给弟弟了,火不是我放的,你应该去找我弟弟赔……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最近,家住静安区谈家桥路163弄的高阿姨反映,去年10月21日,自己邻居家起火,所幸当时消防人员及时赶到,并将火灾扑灭,但救火时所用的泡沫和水,却流到了高阿姨的家,导致高阿姨房间里墙面到处起壳,破裂,地板也有翘起情况。

这些损失至今无人赔偿,高阿姨曾向邻居索赔,但对方却拒赔,并说:房子是她的,但火不是她放的。但她弟弟至今人都没出现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谈家桥路居委会党总支副书记达佳介绍说,当时302业主把房子租给了她的弟弟,火灾是她弟弟吸烟造成的。事故发生在凌晨,当时主要是以救火为主。后来消防、公安、街道、居委会成立了一个工作小组专门处理这件事情。

据介绍,在火灾发生之前,302业主就签了一份租赁合同,把302的房子租借给她弟弟。因此,她觉得跟弟弟是承租关系,自己不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主要责任应该是由他弟弟来承担。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从谈家桥路居委会党总支副书记达佳的介绍中,得知:目前302业主有一定的赔偿意愿,但双方因为赔偿金额并未达成共识。

对此,上海鼎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山建议,如果双方协商不行的话,可以寻求司法介入,当然,司法介入不是非得到法院去打官司,还可以借助司法调解的力量,推动事件尽快解决。

来源:新闻坊、上海新闻广播、上海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