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北,王丽和丈夫谈完生意之后,带着弟弟和几个客户到KTV中消费,玩到了凌晨12点时,弟弟打电话告知王丽有急事,让她带钱过来KTV结账,弟弟声称一晚上花费了12万元,不然就走不了了。王丽认为有诈连忙报警,到了KTV后,负责人表示:“已经有人结账了!”

王丽是陪同丈夫和弟弟到重庆谈生意的,当天晚上8点,客户提出要去KTV消遣一下,王丽有点困意,就独自回酒店休息,让丈夫和弟弟陪同客户游玩。

凌晨时分,王丽被一阵电话声吵醒,电话那头接话的是弟弟,还没有说清楚前因后果,就让王丽带着12万元到KTV结账,否则弟弟和姐夫就无法回家。

随后,弟弟就挂断了电话,王丽没有多想,换好衣服到楼下打车,按照弟弟给的位置到达KTV,一进门就看到有7部POS机放在弟弟面前,商家要求他刷卡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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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不理解,为什么弟弟和丈夫只是陪同客人唱一会歌,助兴点了几瓶酒,账单就高达12万元,几个人不可能消费了那么多?

紧接着,王丽让服务员拿来账单查看,上面显示丈夫几人点了20瓶酒,费用为8万3千多元,还有其他的服务费加起来,总计12多万。

随后,王丽提出要查看具体的消费记录,KTV的负责人声称,店内的系统在升级,无法提供酒类的收费,让王丽尽快支付账单。

然而,王丽对KTV的某些黑幕有些了解,认为弟弟和丈夫是被人坑货来买单的,加上店家无法提供价格表,基本可以认定为一家黑店了。

为了尽快让丈夫和弟弟回家,王丽多次拨打报警电话求助,负责人听说王丽报警,态度瞬间变化,告知几人可以离开,账单已经由别人支付了。

没有想到的是,王丽继续追问结账的客人是谁?KTV方面的负责人支支吾吾,只是催促让王丽几人快点离开,不用纠结账单问题。

话说到这里,王丽和丈夫、弟弟三人回到酒店,女子在床上思考此事,仍然认为KTV有古怪,隔天还是到涉事的KTV查看,发现店内只有清洁工在干活,没有其他的负责人。

王丽想不通这件事,于是选择将此事曝光,记者收到信息后,联系到KTV的一位负责人,男子解释,“店内的酒类众多,几十元到几千元都有,之所以没有物价单是因为刚开张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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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向记者保证,KTV是合规经营,之所以王丽对价格有疑问,是因为服务员培训不到位,以后会加强培训。

得知KTV的回应,王丽对于账单被神秘的客人解决一事有疑问,不太相信是其他客人支付,对涉事KTV是否合规经营有疑问?

1.KTV的消费不透明,一晚上消费12万元,是否可能存在违规的行为?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四)提供或者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陪侍。

“有偿陪侍”主要是指娱乐场所雇佣年轻女子陪同男性客户喝酒来换取报酬的行为,在本案之中,提到王丽的弟弟和丈夫点了20瓶酒,一瓶酒的价格为4180元,负责人还提供不了明确的账单,女子有理由相信KTV存在违规的行为。

2.为什么弟弟明明说了要交12万元才能走,可是在王丽报警之后,就能够安然无恙地离开?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娱乐场所实施本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王丽从消费者的角度,要求KTV提供相关的依据是合理的,可是KTV无法提供,如果查出涉嫌虚构价格和禁止行为,经王丽投诉举报后,KTV将面临整顿停业的风险,因此才会不愿意与王丽深究下去。

3.如果王丽非要投诉KTV存在违规行为,那么KTV的经营者将面临治安管理的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八条规定, 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法的规定处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同一行为规定给予单位处罚的,依照其规定处罚。

KTV是一个经营性的场所,经营者要合法合规地经营,一旦发现KTV存在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都要承担行政处罚,并处以一定的罚金。

因此,无论是从KTV要整顿,还是负责人将面临处罚等等,都没有和王丽继续纠缠下去的必要,所以王丽的怀疑是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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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消费者的权益受法律保护,在公共经营场所出现问题,是可以报警求助,以此来避免更大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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