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在大马路上摆水果的,不买不让走!
有拦在婚车前的,不给个红包、不给盒烟抽抽,婚是别想结的!
有找个没监控没交警的地方碰瓷讹人的,不给钱是不好走!
那你见过站在十字路口,手里拿个砖头拦车的?
走路都颤颤巍巍的老人,给点钱还好,不给钱就砸车,而且是真砸!当地执法部门还管不了,最近这样既荒唐又可气的事在山东和河南等地均有上演,我们不禁要问这个社会是怎么了!
老人拿砖头拦车要钱
老人摔倒被扶起反讹人
很多车主为了赶时间,耗时又生气不值当,弄不好老人往地上一躺更麻烦,选择了花钱免灾,给钱求通过。但也有车主置气不过最后车子被砸的,但后续索赔又没有结果,只能自认倒霉。
拦路抢劫,这不是旧社会才有的事吗?我们的执法部门在干嘛,非得等到某个司机冲动造成人间惨剧吗?我们为什么选择纵容,难道仅仅是因为犯罪者“上了年纪了”?
有人说:可能老人这是家里有困难了,估计也是没别的办法!还有人说:老人只是个工具,背后赚钱的另有其人。但老人要钱时是清醒的,绝对不是精神有问题,就算困难这个社会也没有谁活不下去,尤其这个年纪的老人。就是任何原因、任何时代,拦路抢劫都是重罪,古代甚至是要砍头的。难道我们的法治社会在开历史倒车吗,对犯罪都这么宽容了吗?
老人多是有儿有女,执法部门也不可能看不见,追撵小商贩的时候不是挺有劲的吗,对这些上了年纪的坏人就有心无力了呢还是压根就不没上心!
《刑法》规定,已满75周岁的老人犯罪的,若是故意犯罪,则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要是过失犯罪的话,那么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老年人违法犯罪后确实不适合拘留或收监,但不拘留不收监不等于不处罚。我国现在条件可能不便于监护隔离和参加社区服务,那就从公开教育、罚款上着手。
老人拦车不就是为了钱吗,那就罚他的钱,狠狠的罚!老人不出就找子女出,子女不出就找他们的单位或者强制执行!公开揭露他们,让他们在村里或社区里臭了,抬不起头做人!
关于我们的执法部门和公职人员,谁负责的辖区出现这样的事情最多、群众的意见最大,就处罚负责人!
有时想想古时候的抄家、连坐、游街、流放对治理犯罪也不是一无是处。我们的社会很多人就是不作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或者不能从中获利的事就不干!违法不究、执法不严,既是在纵容犯罪,本身更是犯罪!
尊老爱老是我国的传统美德,但绝对不能因为“上了年纪”惯着、就不作为!社会良好风气和政府公信力都被一点点蚕食掉了!老人犯法,不能一味从轻从宽!坚决不能让不正之风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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