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等文件的规定,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批准,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教师9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数量及招聘单位简介

本次计划为桦南县第一中学招聘9名教师(具体岗位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招聘单位简介(详见附件5)。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本次高校现场招聘面向哈尔滨师范大学开展,符合条件的哈尔滨师范大学2023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在招聘会现场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本科生26周岁及以下(1997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及以下(1993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

5、专业: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一致或相近。

6、2023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未按期取得的不予聘用。

7、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应聘。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4月8日9:00-11:00

报名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体育馆

四、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告

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网站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需携带相关材料由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如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1的,则缩减或取消此岗位;如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高于15:1,则须加试笔试,笔试前三名进入面试

报名时需提交的有关资料: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2、预毕业证明、学生证、院系推荐表、高校毕业生在校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

3、教师资格证(国考合格证明);

4、近期同版二寸蓝底免冠电子证件照片一张;

5、填写桦南县第一中学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

6、考生签名的考生承诺书(附件4)一份。

以上材料含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考试

进入现场面试人员,应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现场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指定时间到校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专家评委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共7人。考试项目共两项,分别为教学能力测试和专业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予聘用。

1、教学能力测试(满分70分)

讲课范围为现行应聘各学科教材,讲课内容现场抽签确定,讲课顺序按学科抽签排序确定。每位应聘者备课10分钟。①确定应聘者面试顺序。抽取面试顺序号并按抽签顺序签到。未按面试时间及时到场者,按自动弃权处理。②教学能力测试。测试(仿真试讲)时间10分钟,各专家评委严格按照《教学能力测试评价表》评价权重进行量化打分,应聘面试结束后,专家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有效分的平均值,即得出应聘者的该项成绩,成绩保留2位小数。

2、专业素质测试(满分30分)

教学能力测试后直接进行专业素质测试(答辩)5分钟,内容:教育理论知识或专业知识。各专家评委严格按照专业素质测试的评价权重进行量化打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值,即得出考生的该项成绩,成绩保留2位小数。经主评委确认无误生效后当场向应聘者公布分数。

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核环节人选。末位总成绩相同时,按教学能力测试得分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考核环节人选;如教学能力测试得分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签订协议

由招聘单位与进入考核人选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在现场签订时,不同意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经专家组联合签名确认,可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遇有特殊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五)考核与体检

1.考核。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桦南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一经公示,不再递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执行本地现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服务期为5年,除依法服兵役等国家、省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不得离开桦南县工作。

(七)待遇

报考人员一经聘用,纳入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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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桦南县第一中学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2.桦南县第一中学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高校毕业生在校思想政治考核表

4.考生承诺书

5.招聘单位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