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多年前,武汉郊区的男人娶个媳妇还不复杂

以黄陂为例,15年前还很少听说彩礼这个东西,一般情况下,男方只需要给女方买“三金”即可(项链、戒指、手镯),再买些衣服,结婚之前送半片猪过去女方家(提供女方家办酒席的材料),女方也不是什么都不准备,其带过来的嫁妆会包括一些电器和床上铺盖之类。

那年头结婚虽然也难,但不至于像现在这样让父母心力交瘁,如今农村人结个婚,基本配置是城里买套房,再加上一辆车,还有2、30万的彩礼,没有个140万搞不下来(如果父母只给孩子出个房子首付的话,80万左右基本也可以办好)

那个年代有没有男方给彩礼呢?当然有,男方家庭比较富裕的,体谅女方父母养老需要,出于自愿会给一些,但不存在如今这种强制性的情况。

彩礼这种习俗,在我国北方流出很广,南方以前虽然也有,但并不普遍,这10几年来,此风气在南方越来越盛(如同以北方话为基础的普通话开始占领南方一样),很多父母叫苦不迭,但又不得不服从现实的需要。

如今在武汉市郊区,结婚的彩礼基本都是10万起步了。

下面,就让我们用逻辑来分析一下彩礼这个东西虽然荒唐,但却能一直保持下去的原因吧。

过去,结婚时男方给女方彩礼,可以理解

很多人在解释“彩礼”的合理性时,有这么一条理由,那就是女方父母辛辛苦苦把女儿养到20多岁,成为你家的人之前,男方给点补偿天经地义。

15年前这样说小编表示同意,那时候年轻人结婚还需要和父母同住,媳妇伺候公婆的时间远远超过伺候自己的父母(所谓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从岳父母养老看病的角度讲,女婿如果条件允许,给一点彩礼符合人情世故。

但如今年轻人的观念和生活方式和过去已经有很大不同了,大部分年轻人成家以后不再和男方老人住在一起,独立生活下,男方和女方的结合是共同组建了一个新家庭,不存在你家的女儿送给了别人,女方家再强行索要彩礼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当然,有的人会说,孩子还是随你男方姓,我的姑娘还是白送给了你家,这种想法也不能说不对(尊重),但小编个人认为,我们抚养孩子,既有自然规律,也有人伦的需要,是不应该有索取的心态,那种养孩子防老的观念,是过去农业社会物质条件缺乏条件下的不安全感,在如今的经济发展下,其实大可不必过于担忧。

还有一种说法,是岳父母为小家庭预存一笔资金

在解释彩礼的合理性时,还有另外一个主要理由,那就是岳父母要彩礼不是为了自己,而是给小夫妻准备一点存款,这笔钱结婚时会让女儿带过去的。

如果真的是这样,也算女方父母的良苦用心。

小编,曾经听过部分人这么说,如果男方兄弟姐妹多,结婚时如果不好好敲打一下,以后想再从公婆那里搞钱就很难了(兄弟多的家庭,父母最疼老幺,钱都留给最小的孩子了,哈哈),所以一定要给彩礼,让自己的女儿结婚以后银行里多少有点存款。

综述

  • 彩礼,是部分女方家庭不安全感的一种体现,要想完全消失,只有搞好社会保障才行;
  • 有些人要彩礼,只是因为隔壁左右,同事朋友都这样,屈服于社会习俗;
  • 彩礼,是农业社会的一种风俗,某种程度上体现了“男尊女卑”,在如今的商业社会,这种风气竟然还越演越烈,确实值得深思
  • 彩礼是可以给的,但前提是双方自愿(男方家庭条件优越,比如马云这样的),任何强求,或者以大家都这样进行道德压迫都是不合适的;
  • 如今的婚姻,是男孩子和女孩子共同组建一个家庭,不存在你家的儿子或者女儿给了别人;
  • 实在对孙子的姓氏有要求,就让小两口生两个孩子,一个孩子随夫姓,一个孩子随妻姓(如果男方不同意,那男方就应该给彩礼,因为在男方家庭的思维里,还是传统的男尊女卑)
  • 彩礼要多了,男方家庭压力很大,多少对小两口以后的生活和感情会有影响;
  • 离婚以后,彩礼怎么办(大部分人结婚时不会签订协议,觉得说不出口,伤感情,但在如今50%的离婚率下,这些东西还是说清楚为好)?

各位觉得武汉这种彩礼风气,还能存在多少年呢,欢迎在文章后留下您的看法!